正文 一二九、苟且不能振,庸俗不可醫

類別︰集部 作者︰清•王永彬 書名︰圍爐夜話

    人犯一苟字,便不能振;人犯一俗字,便不可醫。

    〔注釋〕

    苟︰隨便。

    〔譯文〕

    人只要有了隨便的毛病,這個人便無法振作了。一個人的心性只要流于俗氣,就是用藥也救不了了。

    〔評語〕

    苟縣城是一種怠惰的心,這和生命到了一種境界,對某些無意義的事情不去計較是不一樣的。它是一種生命的浪費,而不計較無意義的事則是生命的精進,是不可同日而語的。苟且又是一種生命的低能,因為他活在生命的最差的糟粕之中,而不知改進。在苟且當中,我們可以斷定一個人生命境界的低落與生命價值的喪失。所謂俗,指一個人精神的境界不高,甚至無精神生活可言。人活在世上,除了物質的生活,還有精神的生活,然而許多人卻只活了一半。只活一半的人,其精神生活是空洞的,這不是別人,或是用醫藥可以治的,必須由他自己的內心去覺醒,去發出要求。物質生活是人類與動物所共有的,惟有精神生活是動物缺乏的,然而許多人卻只知追求物質生活而舍棄精神生活,活得像動物而不像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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