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兄弟上
《釋名》曰︰兄,荒也;荒,大也。故青、徐人謂兄曰荒。弟曰弟也,相次第而生也。
《說文》曰︰兄,長也。
《周易》曰︰《家人》卦曰︰父父,子子,兄兄,弟弟,夫夫,婦婦,而家道正。正家而天下定矣。
《尚書•五子之歌》曰︰太康尸位,以逸豫,滅厥德,黎民咸貳。乃盤游無度,畋於有洛之表,十旬不反。有窮後羿,因民弗忍,距於河。厥弟五人,御其母以從, 堵逯 I。五子咸怨,述大禹之戒以作歌。
又《君陳》︰王若曰︰君陳,惟爾令德孝恭。惟孝友於兄弟,克施有政。
又《康誥》曰︰王若曰︰孟侯,朕其弟,小子封。(孔安國曰︰封康叔,名稱小子,明當受教訓。)惟乃丕顯考文王,克明德慎罰,不敢侮鰥寡,庸庸, ,威威,顯民。
《爾雅》曰︰男子先生為兄,後生為弟。
又曰︰張仲孝友,善父母為孝,善兄弟為友。
《毛詩•常棣》曰︰《棠棣》,燕兄弟也。閔管蔡之失道,故作《棠棣》焉。棠棣之華,萼不 。凡今之人,莫如兄弟。死喪之威,兄弟孔懷。原隰裒矣,兄弟求矣。 在原,兄弟急難。每有良朋,況也永嘆。兄弟鬩於牆,外御其侮。每有良朋,蒸也無戎。喪亂既平,既安且寧。雖有兄弟,不如友生。儐爾籩豆,飲酒之飫。兄弟既具,和樂且孺。
又《何人斯》曰︰伯氏吹塤,仲氏吹篪。(土曰塤,竹曰篪。雲伯仲,喻兄弟也。)
又《 弁》曰︰爾酒既旨,爾肴既嘉。(箋雲︰旨,嘉皆美也。汝酒已美也,汝肴已美矣,何己不同與族人燕也。言其知能具具禮而弗為之也。)豈伊異人,兄弟匪他。
又《氓》曰︰兄弟不知,A其笑矣。靜言思之,躬自悼矣。
又《葛 》曰︰綿綿葛 ,在河之_。終遠兄弟,謂他人昆。謂他人昆,亦莫我聞。
又曰︰《m杜》,刺時也。君不能親其宗族,骨肉離散,獨居而無兄弟,將為沃所並爾。有m之杜,其葉,獨行踽踽,豈無他人?不如我同父。嗟行之人,胡不比焉?人無兄弟,胡不柩桑坑 m之杜,其葉菁菁。獨行 ,豈無他人?不如我同姓。嗟行之人,胡不比焉?人無兄弟,胡不柩桑 br />
又《六月》曰︰《四牡》廢,則君臣缺矣。《皇皇者華》廢,則忠信缺矣。《棠棣》廢,則兄弟缺矣。
又《陟岵》曰︰陟彼岡兮,瞻望兄兮。兄曰嗟予弟行役,夙夜必偕。上慎旃哉,猶來無死。
又《沔水》曰︰嗟我兄弟,邦人諸友,莫肯念亂,誰無父母!
又曰︰《黃鳥》,刺宣王也。(刺其以陰禮教親而不至,聯兄弟之不固。)黃鳥黃鳥,無集於桑,無啄我粱。此邦之人,不可與明。言旋言歸,復我諸兄。
又《斯干》曰︰兄及弟矣,式相好矣。無相猶矣,似續妣祖。
又《行葦》曰︰戚戚兄弟,莫遠具爾。或肆之筵,或授之幾。
又《角弓》曰︰《角弓》,父兄刺幽王也。不親九族而信讒佞,骨肉相怨,故作是詩也。 角弓,翩其反矣。兄弟婚姻,無胥遠矣。此令兄弟,綽綽有裕。不令兄弟,交相為 。
又《將仲子》曰︰《將仲子》,刺莊公也。不勝其母以害其弟,弟叔失道而公弗制,祭仲諫而公弗听,小不忍以致大亂焉。將仲子兮,無逾我牆,無折我樹桑。豈敢愛之,畏我諸兄。仲可懷也,諸兄之言,亦可畏也。
又《揚之水》曰︰揚之水,不流束楚。終鮮兄弟,維予與汝。無信人之言,人實 女。揚之水,不流束薪,終鮮兄弟,維予二人,無信人之言,人莫不信。
又《皇矣》曰︰維此王季,因心則友。則友其兄,則篤其慶,載錫之光。
又《蓼蕭》曰︰蓼彼蕭斯,零露泥泥。既見君子,孔燕愷悌。宜兄宜弟,令德壽豈。(為兄亦宜,為弟亦宜。)
《禮記•王制》曰︰兄之齒雁行,朋友不相逾。
又《檀弓》曰︰子柳之母死,子碩請具。子柳曰︰"何以哉?"子碩曰︰"請粥庶弟之母。"子柳曰︰"如之何其粥人之母,以葬其母也?不可。"既葬,子碩欲以賻布之餘具祭器。子柳曰︰"不可。吾聞之也,君子不家於喪,請班諸兄弟之貧者。"
《周禮•春官》曰︰大宗伯之職,以 之禮,親兄弟之國。( ,祭社稷宗廟之肉也。賜以同姓之國,同福祿也。兄弟有共先王者也。魯定公十四年,天王使石尚來歸 也。)
《儀禮》醮辭曰︰旨酒既清,嘉薦時。(,誠也。古文為癉。)始加元服,兄弟俱來。孝友時格,永乃保之。
《左傳•桓公》曰︰宋穆公疾,召大司馬孔父而屬殤公焉,曰︰"先君舍與夷而立寡人,寡人不敢忘。若以大夫之靈,得保首領以歿,先君若問與夷,其將何辭以對?請子奉之,以主社稷,寡人雖死,亦無悔焉。"對曰︰"群臣願奉馮也。"公曰︰"不可。先君以寡人為賢,使主社稷。若棄德不讓,是廢先君之舉也,豈曰能賢?光昭先君之令德,可不務乎!吾子其無廢先君之功。"使公子馮出居於鄭。(杜預曰︰公子馮,穆公子也。)穆公卒,殤公即位。
又《襄公》曰︰宋向戌來聘,且尋盟。見孟獻子尤其室,曰︰"子有令聞而美其室,非所望也。"對曰︰"我在晉,吾兄為之毀之,重勞且不敢間。"(杜預曰︰傳言獻子友於兄,且不隱,其實也。)
又《文上》曰︰穆伯如莒蒞盟,且為襄仲逆。及鄢,登城,見之美,(鄢城,莒邑。)自為娶之。仲請攻之,文公將許之,叔仲惠伯諫,(惠伯,叔子孫也。)曰︰"巨聞之,兵作於內為亂,於外為寇。寇猶及人,亂自及也。今臣作亂而君不禁,以啟寇仇,若之何?"公止之。惠伯成之,(平。仁子也。)使仲舍之,公孫敖反之。(還莒女也。)復為兄弟如初。
又《文下》曰︰"齊人歸公孫敖之喪",為孟氏,且國故也。葬視共仲聲已,不視帷堂而哭。襄仲欲勿哭,惠伯曰︰"喪,親之終也。(惠伯叔彭生也。)雖不能始,善終可也。史佚有言曰︰'兄弟致美,救乏、賀善,吊災、祭敬、喪哀,情雖不同,毋絕其愛,親之道也。'子無失道。何怨於人?"襄仲說,帥兄弟以哭之。
又《昭元》曰︰秦後子有寵於桓,如二君於景。(後子,秦桓公子,景公母弟 也。其權寵如兩君也。)其母曰︰"弗去,懼選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