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殮
《周禮•春官•大宗伯》曰︰大宗伯,王崩,及執事蒞大斂小斂,帥異族而佐。(執事,太祝之屬也。)
又《周禮•春官•司服》曰︰大喪共其斂衣服。
《禮記•檀弓上》曰︰康子之母死,陳褻衣。(非上服也,陳之將斂也。)敬姜曰︰"婦人不飾,不敢見舅姑。將有四方之賓來,褻衣何為陳于斯?"命撤之。
又《喪大記》曰︰小斂于戶內,大斂于阼階。君以簟席,大夫以蒲席,士以葦席。小斂君錦衾,大夫縞衾,士緇衾,皆一。衣十有九稱。大斂布 ,二衾。君、大夫、士一也。(簟,細葦席也。三者下皆有莞。衣十有九稱,法天地之終數也。二衾者,或覆之,或薦之也。)
又《曾子問》曰︰"下殤,土周葬于園,遂輿機而往,途邇故也。(土周,聖周也。周人以夏後之聖周,葬下殤于園中,以其未成人,遠不就墓也。機,舉尸之床也。繩 其中央,又以繩從旁鉤之。禮以機舉尸,輿之以就園而斂葬焉,途近故耳。輿機或以為餘機。)今墓遠,則其葬也如之何?"(今人斂下殤于宮中而葬之于墓,與成人同墓,途乃遠其葬當輿其棺乎載之也。問禮之變。)孔子曰︰"吾聞諸老聃曰︰昔史佚有子而死,下殤也,墓遠。(蓋欲葬之墓,如長殤,從成人也。長殤有送葬車者,則棺載之矣。史佚,武王時史賢,猶有所不知。)召公謂之曰︰'何以不棺斂於宮中?'(欲其斂於宮中,如成人也。斂於宮中,則葬當載之也。)史佚曰︰'吾敢哉!'(畏知禮也。)召公言於周公。(為史佚問。)周公曰︰'豈不可'。(言是豈於禮可不許也。)史佚行之。(佚失於以為許也,遂用召公之宮言也。)下殤用棺衣棺,自史佚始也。"(棺謂斂於棺也。)
又《問喪》曰︰或問曰︰"死三日而後斂者,何也?"(怪其遲也。)曰︰"孝子親死,悲哀志懣,故匍匐而哭之,若將復生然,安可得奪而斂之?故曰三日而後斂者,以俟其生也。三日而不生,亦不生矣。孝子之心,亦益衰矣。家室之計,衣服之具,亦可以成矣。親戚之遠者,亦可以至矣。是故聖人為之斷決,以三日為之禮制也。"
《左傳•僖下》曰︰許穆公卒於師,葬之以侯,禮也。(男而以侯禮,加一等。)凡諸侯薨於朝會,加一等;死王事,加二等。於是有以袞斂。
又《襄公》曰︰魯季文子卒,大夫入斂,公在位,宰庀家器為葬備,無衣帛之妾,無食粟之馬,無藏金玉,無重器備。君子是以知季文子之忠於公室也。相三君矣,而無私積,可不謂忠乎?
又《定上》曰︰季平子行東野。(東野,季氏邑。)還,未至,丙申,卒於房。陽虎將以 斂,( ,美玉,君所佩。)仲梁懷弗與。(懷亦季氏家臣。)曰︰"改步改玉。"(昭公之出,季孫行君事,佩 ,祭宗廟。今定公立,復臣位,改君步,則亦當去 。)陽虎欲逐之,告公山不狃。不狃曰︰"彼為君也,子何怨焉?"
《家語》曰︰季平子卒,將以君之 斂。孔子初為中都宰,聞之,歷級而救(歷,登階不聚足。)曰︰"送死人而以寶玉,猶曝尸於中原,示民以奸利之端。"
《後漢書》戴封年十五詣太學,時同學石敬平溫病卒,封養視殯殮,以所齎糧市小棺,送喪到家,更斂。見敬平生時書物皆在棺中,乃異之。
《吳志》曰︰張昭卒,遺令︰幅巾素棺,斂以時服。孫權素服臨吊。
又曰︰諸葛瑾年六十八卒,遺令︰素棺,斂以時服,事從約省。
《晉書》曰︰安平王孚臨終遺令曰︰"有魏貞士,河內溫司馬孚字叔達,不伊不周,不夷不惠,立身行道,終始若一,當以素棺單槨,斂以時服。"
《南史》曰︰王奐為雍州刺史,被誅,舊人無敢至者。汝南許明達為奐參軍,躬為殯殮,經理甚厚,當時高其節。
《梁書》曰︰王志,天監初為丹陽尹,為政清靜。都下有寡婦,無子,姑亡,舉債以斂葬。既而無以還之。志愍其義,以俸償焉。
《陳書》曰︰周弘直卒,遺疏︰"氣絕之後,便買市中見材小形者,斂以時服。古人通制,但見先人,必須備禮,可著單衣,裙衫故履。既應侍養,宜備紛。或逢善友,又須香煙。棺內惟安白布手巾、粗香爐而已。此外無所用。"
《釋名》曰︰衣尸棺曰斂,藏不復也。
《風俗通》曰︰禮︰天子斂以梓器宮者,存時所居,緣生事亡,因以為名。凡人呼棺亦為宮也。
宋韜《遺教》曰︰吾死,斂以時服,不得造新白 單衣。
○柩
《禮記•曲禮下》曰︰在棺曰柩。(柩之言究。)
又《檀弓下》曰︰君遇柩于路,必使人吊之。
又曰︰襄公朝于荊,康王卒。(在魯襄公二十八年。康王,楚子昭也。)荊人曰︰"必請襲。"(欲使襄公衣之。)魯人曰︰"非禮也。"荊人強之,巫先拂柩,荊人悔之。(巫祝荊 ,君臨臣喪之禮。)
《記統》曰︰柩之言也,具書其謐置棺旁,萬世久藏也。
《釋名》曰︰柩,究也,送隨身之制皆究備也。
《漢書》曰︰薛宣守左馮翊,多仁恕。池陽令舉廉吏獄掾王立于府。未及召,聞立受囚家錢,宣責讓縣,縣案驗獄掾,乃其妻受系者錢萬六千,受之而掾實不知。掾慚恐,自殺。宣聞之,移書池陽曰︰"縣所舉廉吏獄掾王立,家私受財,而立不知,殺身以自明。立誠廉士,甚可閔惜。其以府決曹掾書立之柩,以顯其魂。"
《東觀漢記》曰︰廉範字叔度,京兆人也。父客死蜀。範乃出,負喪歸。至葭萌,船觸石破沒。範持棺柩,遂俱沉溺。眾傷其義,鉤求得之,僅免于死。
《晉書》曰︰東海王越薨,葬東海。石勒追及于莒縣寧平城,將軍錢端出兵拒勒,戰死,軍潰。勒命焚越柩,曰︰"此人亂天下,吾為天下報之。故燒其骨以告天地。"
蕭子顯《齊書》曰︰傅琰字季 ,北地靈州人也。美姿儀,為尚書左民郎。遭喪,居南岸。鄰家失火,燒屋,抱柩不動。
《禮記•曲禮上》曰︰里有殯,不巷歌。(助哀也。)
又《檀弓上》曰︰孔子少孤,不知其墓,(孔子之父,鄒邑叔梁紇。與顏氏之女徵在野合,生孔子。征在恥焉不告。)殯于五父之衢。(欲有所就而問之,孔子亦為隱焉。殯于家,則知之者無由怪己欲發問端。五父,衢名,蓋鄒曼父之鄰。)人之見之者,皆以為葬也。(見柩行于路也。)其慎也,蓋殯也。(慎當為引,禮家讀然,聲之誤也。殯引飾棺以 ,葬引飾棺以 柳。孔子是時以殯引,不以葬引,時人見之者謂不知禮。)
又《檀弓上》曰︰天子之殯也, 涂龍 以槨,( 木以周龍 加槨而涂之。天子殯以 車,畫轅以龍。)加斧于槨上,畢涂屋,(斧謂之黼,白黑文也。以刺繡于 幕,加槨以覆棺。已乃屋,其上盡涂之矣。)天子之禮也。
又《檀弓下》曰︰帷殯,非古也,自敬姜之哭穆伯始也。(穆伯,魯大夫季悼子之子公甫靖也。敬姜,穆伯妻、文伯b之母也。禮,朝夕哭不帷。)
又《王制》曰︰天子七日而殯,七月而葬;諸侯五日而殯,五月而葬;大夫、士、庶人三日而殯,三月而葬。(尊者舒,卑者速也。《春秋傳》曰︰"天子七月而葬,同軌畢至。諸侯五月,同盟至。大夫三月,同位至。士逾月,外姻至也。")
又《喪大記》曰︰君殯用 ,攢至于上,畢涂屋;大夫殯以危 苤糜諼饜潁 坎霍哂詮祝皇塊爰 牛 可廂 纈糖也。屋殯,上覆如屋者也。危 慘病t擼 耙病L熳又 耄 庸滓粵 ,縋咎獯障箝ゅ 縴淖お縹菀願倉 V詈鈳不畫龍,綺惶獯障箝ゅ 淥 噯韁 4蠓蛑 耄 陷,置棺墉西牆下,就牆攢三面。涂之不及棺者,言韁邢列。 萌】凸住H輝蛺熳印 詈畈羈澩蠓蛞印J坎 紓 虻叵鹿準 ∫ a 擼 砩襠杏拈也,士達于天子皆然。位蜃 l,或作l。)
又《坊記》曰︰子雲︰"賓禮每進以讓,喪禮每加以遠。浴于中 ,飯于牖下。小斂于戶內,大斂于阼階。殯于客位,祖于庭,葬于墓,所以示遠也。"(遠之所以崇敬。)
《左傳•僖下》曰︰晉文公卒,庚辰,將殯于曲沃。(殯。窆棺也。曲物襉舊宮焉。)出絳,柩有聲如牛。(如牛檣 卜偃使大夫拜曰︰"君命大事,將有西師過軼我,擊之,必大捷焉。"(聲自柩出,故曰"君命"。大事,戎事也。偃聞奏密謀,故因柩聲以正眾心。)
《論語•鄉黨》曰︰朋友死,無所歸,曰︰"于我殯。"(重朋友恩也。無所殯,無親後也。)
《續漢書》曰︰和帝追封,謚皇太後父梁竦為褒親愍侯,殯賜東園棺、玉匣︰衣衾。
範曄《後漢書》曰︰蔡順喪母,停柩未殯。東鄰失火,燒順屋,柩不可移。乃伏柩上,火乃越燒他舍。(餘見孝部。)
《宋書》曰︰竟陵王誕據廣陵為逆。事平,蔡興宗奉旨慰勞。廣陵別駕範義與興宗素善,在城內同誅。興宗至,躬自收殯,致喪還豫章舊墓。上聞,謂曰︰"卿何敢故爾觸網?"興宗抗言答曰︰"陛下自殺賊,臣自葬周旋,既犯嚴制,正當甘于斧鉞耳!"
《唐書》曰︰嚴郢以舊怨與盧杞陷楊炎、趙惠伯,構成其罪,貶炎于崖州、惠伯于費州。郢既報怨過當,人頗不直。郢後得罪至費州,道左有柩殯。問其主名,或曰︰"趙惠伯之殯也。"郢默然慚恧,歲餘而卒。
《穆天子傳》曰︰天子乃殯,盛姬于 兵之廟。(先王之廟有此者,漢氏亦所在有廟也。)
《白虎通》曰︰天子舟車殯,為水火也。故棺在車、在舟中,臣子更執紼,晝夜千二百人。紼,所以牽持棺者也。
《釋名》曰︰于西壁下涂之曰殯。殯,賓也。賓遇之,言稍遠。(子思子曰︰殯,賓也。)
○
《禮記•雜記》曰︰介 ,執圭將命曰︰"寡君使某 。"相者入告,反命曰︰"孤某須矣。"陳乘黃大路于中庭,北圭將命,客使自下,由路西。子拜稽顙,坐委于殯東南隅,宰舉以東。( ,轅也。自,率也。下謂馬在路之下。《覲禮》曰︰路下四亞之客,給者入設乘黃于大路之西。客入,則致命矣。)
《左傳•隱公》曰︰天王使宰喧來歸惠公、仲子之 ,緩,且子氏未薨,故名。(惠公葬在春秋前,故曰緩也。子氏,仲子也。葬薨在二年。 ,助喪之物。)贈死不及尸,(尸,未葬之通稱。)吊生不及哀。(諸侯曰上既葬,則衰麻除,無哭位,諒 終喪。)豫凶事,非禮也。(仲子在而求贈,故曰︰"豫凶事"。)
《 梁傳•隱公》曰︰乘馬曰 。
《公羊傳•隱公》曰︰車馬曰 。
《春秋說題辭》曰︰知生則賻,知死則 。賻之為言助也, 之為言覆也,輿馬曰 ,貨財曰賻,玩好曰贈,決其意也。衣被曰 ,養死具也。贈,稱也; ,遺也。
○賻
《周禮•天官》曰︰小宰,凡邦之吊事,掌其戒令,與其幣器財用,凡所共者。(吊事,吊諸侯諸臣幣所用贈也。器,所致明器也。凡喪,始無吊而含 ,葬而 贈。其間加恩厚,則有賻焉。)
《禮記•曲禮下》曰︰吊喪不能賻,不問其所費。
又《檀弓上》曰︰孔子之衛,遇舊館人之喪,入而哭之哀。出,使子貢稅驂而賻之。子貢曰︰"于門人之喪,未有所稅驂。稅驂于舊館,無乃已重乎?"(言稅驂太重,比于門人,恩為偏頗也。)夫子曰︰"予向而哭之,遇于一哀,而出涕,(遇,見也。舊館人恩雖輕,我入哭,見主人為我盡一哀,是以厚恩待我也,我為之出涕。恩重,宜施惠之也。)予惡夫涕之無從也。小子行之!"(客行,無他物可以易之者,使遂以往也。)
又《檀弓》曰︰子柳之母死,既葬,子碩欲以賻布之餘具祭器。(古者謂錢為泉布,所以通布貨財。)子柳曰︰"不可。吾聞之也,君子不家于喪。(惡恩死者以為利。)請班諸兄弟之貧者。"
又《少儀》曰︰ 馬入廟門。(以其主于死。)賻馬,與其幣,大白兵車,不入廟門。(以其主于生人也。兵車,革車也。雖為死者來陳之于外,戰伐田獵之服,非盛者也。《周禮》︰"革路建大白以即戎也。")賻者既致命,坐委之,擯者舉之,主人無親受也。
《公羊傳•隱公》曰︰貨財曰賻。
《 梁傳•隱公》曰︰錢財曰賻,(賻,助。)歸生者賻。
《漢書》曰︰原涉,父哀帝時為南陽太守。天下殷富,大郡二千石,官賦斂送葬皆千萬已上,妻子通共受之,以定產業。時又少行三年喪者。及涉父死,讓還南陽賻送,行喪冢墓三年,由是顯名京師。
又曰︰何並字子廉,徙潁川太守。疾病,召丞掾作先令書曰︰"告子恢,吾生素餐日久,死,雖得官賻,勿受。葬為小槨,但下棺。"恢如其言。
《後漢書》曰︰魯恭字仲康,父期為武陵太守,卒官。恭年十二,晝夜號踴聲。郡中賻,無所受。乃歸服喪,禮過成人。
《後漢書》曰︰羊續為南陽太守,征為太常。未及行,會病卒。遺言薄斂,不受 遺。舊典︰二千石卒官,賻 百萬。府丞焦儉遵續先意,一無所受。詔書褒美,敕太山太守以府賻錢賜續家。
《世說》曰︰王戎父渾,官至梁州刺史。渾,所歷州郡,故懷其德惠,相率致賻數百萬。戎悉不受。
《齊書》曰︰張稷所生劉先假葬瑯琊黃山。建武中改申葬禮,賻助委積于時。雖不拒絕,事畢,隨以還之。
又曰︰江 洌 帕畈皇蓽紜Z 縝 潁 及倨ャW由`啟遵 皇塴Z 蚊樂 悠淥 搿 br />
又曰︰張融有孝義,父暢臨終謂諸子曰︰"昔丞相事難,吾以不同將見殺,緣司馬竺超人得活。爾等必報其子。"後超人孫微、冬月遭母喪,居貧,融吊之,悉脫衣以為贈,披牛被而反。
○
《儀禮•士喪禮》曰︰喪士,君使人 。撤帷,主人如初。 者左執領,右執要,入,升,致命。( 之言遺也。衣被曰 。致命曰︰"君使某 。")主人拜如初。 者入,衣尸,出。主人拜送如初。
《禮記•檀弓下》曰︰衛有太史曰柳莊,寢疾。公曰︰"若疾革,雖當祭,必告也。"(革,急也。)公再拜稽首,請于尸曰︰"有臣柳莊也者,非寡人之臣,社稷之臣也。"聞之死請往,(急吊賢也。)不釋服而往,遂以 之。(脫君祭服以 臣,親賢也。)
又《雜記》曰︰諸侯相 ,以後路與冕服,先路與褒衣不以 。(不以巳之正者施于人,以彼不以為正也。後路,貳車,貳車行在後也。)
又《少儀》曰︰臣致 于君,則曰︰"致衣廢于賈人。"敵者曰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