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史傳上
《文心雕龍》曰︰史者,使也,執筆左右,使之謂也。古者,左史記言,右史書事;言經《尚書》,事經《春秋》也。
《說文》曰︰史,記事者也。
《釋名》曰︰傳,傳也;以傳示後人也。
《博物志》曰︰賢者著述曰傳。
《禮記》曰︰五帝憲養氣體而不乞,言有善則記之,為 貳 br />
《詩•序》曰︰國史,明乎得失之跡。
《韓詩外傳》曰︰周舍對趙簡子曰︰"臣操牘秉筆從君之後,司君過而書之。"
《周禮》曰︰外史掌四方之志。鄭玄注曰︰志,記也。謂若魯之《春秋》,晉之《乘》,楚之《杌》。
《左傳•昭十五年》曰︰荀躒如周,藉談為介。王謂藉談曰︰"昔而高祖孫伯 司晉之典籍,以為大政,曰籍氏及辛有之二子董之晉,於是乎有董史。汝,司典之後也,何故忘之?"籍談不能對。
又《宣二年》傳曰︰晉趙穿弒靈公,宣子未出境而復,太史書曰︰"趙盾弒其君。"以示于朝。宣子曰︰"不然。"對曰︰"子為正卿,亡不越境,反不討賊,非子而誰?"宣子曰︰"嗚呼,'我之懷矣,自詒伊戚',其我之謂矣。"孔子曰︰"董狐,古之良史也,書法不隱;趙宣子,古之良大夫也,為法受惡。惜也,越境乃免。"
又《襄二十五年》傳曰︰齊崔杼弒莊公。太史書曰︰"崔杼弒其君。"崔子殺之。其弟嗣書,而死者二人。其弟又書,乃舍之。南史聞太史盡死,執簡以往。聞既書矣,乃還。
又昭十二年傳曰︰楚王與右尹子革語,左史倚相趨而過。王曰︰"此良史也,能讀《三墳》《五典》《八索》《九丘》。"
《史記》曰︰秦、趙澠池之會,其君相為鼓瑟扣缶,皆命御史書之。
《漢書》曰︰司馬喜生談,為太史公;談生遷,遷為太史令,掌 史記。( ,綴集也。)
又曰︰武帝始置太史,天下計書先上太史,副上丞相,故司馬談父子世居此職,得撰《史記》。
又曰︰劉向、揚雄皆稱遷有良史之才,服其善序事理,辨而不華,質而不俚,其文直,其事該,不虛美,不隱惡,故謂之"實錄"。
《後漢書》曰︰班彪續司馬遷,後傳數十篇,未成而卒。明帝命其子固續之。固以史遷所記,乃以漢氏繼百王之末,非其義也,大漢當可獨立一史,故上自高祖,下終王莽,為紀、表、傳、志九十九篇。
又曰︰明德馬後能誦《易》,好讀《春秋》、《楚辭》,尤善《周官》、董仲舒書。(《周官》,《周禮》也。仲舒有《王杯》《繁露》《清明》《竹林》之屬。)自撰《顯宗起居注》,削去兄防參醫藥事,章帝請曰︰"黃門舅旦夕供養,且一年,既無褒異,又不錄勤勞事,無乃過乎?"太後曰︰"吾不欲後代聞先帝數親後宮之家,故不錄也。"
《東觀漢記》曰︰時人有上言班固私改作史記,詔下京兆,收系固。弟超詣闕上書,具陳固不敢妄作,但續父所記述漢事。
《晉書》曰︰王沉仕魏,正元中遷散騎常侍、侍中,與荀 、阮籍共撰《魏書》,多為時諱,未若陳壽之實錄也。
又曰︰華嶠常沉醉,所撰書《十典》,未成而終。秘書監何劭奏嶠中子徹為佐著作郎,使踵成之,未竟而卒。後監繆徽又奏嶠少子暢為佐著作郎,克成《十典》,並草《魏晉紀傳》。與著作郎張載等俱在史官。
又曰︰陳壽撰魏、吳、蜀《三國志》,凡六十五篇,時人稱其善敘事,有良史之才。夏侯湛時著《魏書》,見壽所作,便壞己書而罷。張華善之,謂壽曰︰"當以《晉書》相付耳。"其為時重如此。
《宋書》曰︰王韶之,瑯琊臨沂人也。私撰《晉陽秋》,成,時人謂之宜居史職。即除著作郎,使續後事,訖義熙九年。善敘事,辭論可觀,為後世佳史。
又曰︰裴松之字世期,注陳壽《三國志》。松之鳩集傳記,廣增異聞,既成,奏之。上覽之曰︰"裴世期為不朽矣。"
又曰︰範曄《獄中與諸生佷書》曰︰"既造後漢,轉得統緒。詳觀古今著述及評論,殆少可意者。班氏最有高名,既任情無例,惟志可推耳。博贍不可及之,整理未必愧也。吾雖傳論,皆有精意深旨。至於循吏以下及六夷諸序論,筆勢縱放,實天下之奇作,中合者往往不減《過秦》篇,嘗共比方班氏所作,俱不愧之而已。欲遍作諸志,前漢所有者悉令備。雖事不必多,且使見文得盡,此書行,故應有嘗意者。自古體大而思精,未有此也。"
《梁書》曰︰吳均欲撰《齊書》,求借《齊起居注》及《群臣行狀》,武帝不許。遂私撰,奏之,稱帝為"齊明帝佐命"。帝惡其書不實錄,以其書不實,使中書舍人劉之遴詰問數十條,竟支離無對。敕付省焚之,坐免職。
又曰︰裴子野曾祖松之,宋元嘉中受詔續修何承天《宋史》,未及成而卒。子野常欲繼成先業。及齊永明末,沈約所撰《宋書》,稱松之已後無聞焉。子野更撰為《宋略》二十卷。其敘事評論多善,而雲戮淮南太守沈璞,以其不從義師故也。約懼,徒跣謝之,請兩釋焉。嘆其述作曰︰"吾弗逮也。"蘭陵蕭琛言其評論可與《過秦》、《王命》分路楊鑣。
《後魏書》曰︰毛 之位次崔浩之下。浩以其中國舊門,雖學不博洽,而猶涉獵書傳,每期重之。與論說,言次遂及陳壽《三國志》,有古良史之風,其所著述,文義典正,皆揚于王庭之言,微而顯,婉而成章,班史以來無及壽者。 之曰︰"昔在蜀中聞長老言,壽曾為諸葛門下書佐,得撻百下,故其論武侯曰'應變將略,非其所長'。"浩乃與論曰︰"夫亮之相劉備,當九州鼎沸之會,英雄奮發之時,君臣相得,魚水為喻,而不能與曹氏爭天下,委棄荊州,退入巴蜀,誘奪劉璋,偽連孫氏,守窮崎嶇之地,c號邊夷之間,此策之下者。可與趙它為偶,而以為管、肅之亞匹,不亦過乎?"謂壽之貶亮,非為失實。
《三國典略》曰︰齊王以魏收之卒也,命中書監陽休之裁正其所撰《魏書》。休之以收敘其家事稍美,且寡才學,淹延歲時,竟不措手,惟削去"嫡庶"一百餘字。
又曰︰周蕭大圜為滕王 友, 問于大圜曰︰"吾聞湘東王作《梁史》,有之乎?餘傳乃可抑揚,帝紀奚若?隱則非實,記則攘羊。"對曰︰"言之者妄也。如使有,亦不足怪。昔漢明為《世祖紀》,章帝為《顯宗紀》,殷鑒不遠,足為成例。且君子之過,如日月之蝕,彰于四海,安得隱之?如有,亦安得而不隱?蓋子為父隱,直在其中,諱國之惡,繹裰禮也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