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 卷七百五十四 ◎工藝部十一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(宋)李P 書名︰太平御覽

    ○博

    《說文》曰︰博,局戲,六箸十二棋也。

    《論語》曰︰飽食終日,無所用心,難矣哉!不有博弈者乎?為之猶賢乎已。

    《家語》曰︰哀公問於孔子曰︰"吾聞君子不博,有之乎?"孔子曰︰"有之,為其二乘也。"公曰︰"有二乘,何為不博?"孔子曰︰"為其兼行惡道也。"

    《史記》曰︰宋閔公與南宮長萬博,爭。公怒辱之,曰︰"吾始敬若,(若,汝。)今子魯虜也!"長萬病此言,遂以局殺閔公。

    又曰︰魏王與信陵君博。北境舉烽火,言趙寇入界。信陵君曰︰"臣有客,能知趙王陰事,言趙王獵,非寇也。"

    又曰︰劇孟好博,多少年之戲。

    又曰︰蔡澤說範睢曰︰"君獨不觀夫博者乎?或欲大投,或欲出分功,(班固《弈指》曰︰"博懸于投,不必在行。"崔曰︰"投瓊也。")此皆君之所明知也。"

    《漢書》曰︰孝文帝時,皇太子侍,博爭道,不恭。皇太子以博局提吳太子,殺之。(或雲提音抵。抵,擲也。)

    又曰︰吾丘壽王,字子贛,少年以善格五召待詔。(甦林曰︰博之類也。孟康曰︰格者,行杵相周,故已言各。或曰︰塞法,至立各不得,故雲格五也。)

    又曰︰陳遵祖父遂,字長子。宣帝微時,與遂有故,相隨博弈,數負債。及宣帝即位,遂稍遷至太守,賜遂璽書曰︰"制詔太原太守,官尊祿厚,可以償博債矣。"

    範曄《後漢書》曰︰耿恭為戊巳校尉。恭至部,移檄烏孫,示漢威德。昆彌以下皆喜,遣使獻名馬,及奉宣帝所賜公主博具,願遣子入侍。

    又曰︰客星經帝座,或問袁延。延因上封事曰︰"河南尹鄧萬有龍潛之舊,封為通侯,恩重公卿,惠豐宗室,加禮引見,與之對博,上下渫(音薛。)黷,有虧尊嚴。"

    《魏略》曰︰孔桂性便妍,曉博弈。太祖受之,每在左右。

    又曰︰杜畿與衛固少相狎侮,共博爭道,畿曰︰"我今作河東也!"固發衣罵之。及畿之官,而固為功曹。

    《晉中興書》曰︰桓玄強與人博奕,取其田宅。

    《穆天子傳》曰︰天子北入邴,(邴,鄭邑也,音枋。)與井公博,三日而決。(疑井公賢人而隱者,故王就戲。)

    《梁冀別傳》曰︰冀好格五六博。

    《神仙傳》曰︰中山衛叔卿服雲母得仙。漢武使其子度世,往華山求之。度世望見父,上有紫雲,白玉為床,與數人博戲。度世問︰"父所與博者是誰?"曰︰"洪崖先生、許由、巢父也。"

    《秦記》曰︰呂光破龜茲,始獲鳩摩羅什。光死,子纘立,戲弄羅什,或共棋博,乃殺子,雲"斫胡奴頭"。什曰︰"不斫胡奴頭,其胡奴斫人頭。"後纘弟越字胡奴,果斬纘頭。

    《涼州記》曰︰呂光太安二年,龜茲國使至,獻寶貨、奇珍、汗血馬。光臨正殿,設會文武博戲。

    《西域胡》曰︰諸博戲,取人牛馬財物者,胡俗皆陪償。

    《述征記》曰︰極西南端門外有石,石色青而細。修之作博棋,以遺江東,甚可珍玩。

    《西京雜記》曰︰許博昌,安陵人也,善六博。竇嬰好之,常與居處。其術曰︰"方畔揭道張,玄究屈高,高玄屈張。"又曰︰"張道揭畔方,方畔揭道張。究屈玄高,高屈究張。"居三輔,兒誦之。法用六箸,或謂之究,以竹為之,長六分。或用二箸。博昌又作《六博經》一篇,今世傳之。

    《莊子》曰︰臧與谷牧羊,而俱亡其羊。問臧奚事,則挾策讀書;問谷奚事,則博塞以游。事業不同,其亡羊均也。

    《列子》曰︰虞氏者,梁之富人也。登高樓,大路,設樂飲酒,擊博樓上。

    《抱樸子》曰︰南陽文氏,求食入山,見高岩上有數人對博。

    《淮南子》曰︰善博者不欲牟,(博以不勝為牟。牟,大也,進也。)不恐不勝。平心定意,投得其齊,(齊,得其適。)行由其理,雖不必勝,得籌必多。

    《韓子》曰︰薛公之相魏昭侯也,有陽胡蕃者,於王甚重,而不為薛公,薛公患之。於是乃與之博,與之百金,令與昆弟博戲,俄又益之二百金。

    又曰︰齊宣王問匡倩曰︰"儒者博乎?"對曰︰"博也者貴梟,勝者必殺梟。"是殺其所貴也,儒者以為害義,故不博。

    《尹文子》曰︰博者盡開塞之宜,得周通之路。

    楊子《法言》曰︰或問︰"侍君,子博乎?"曰︰"侍坐則听言,有酒則觀禮,焉事博乎?"

    《說苑》曰︰秦始皇時,苯舊蕁︰笥氳圩笥也  校 瞬_目大呼。

    又曰︰晉靈公驕奢,造九層之台,謂左右曰︰"敢諫者斬!"孫息(孫息即荀息也。)聞之,求見公。曰︰"子何能?"孫息曰︰"臣能累十二博棋,加九雞子於其上。"公曰︰"吾少學,未嘗見也,子為寡人為之。"孫息即正顏色,定志氣,以棋子置於下,而加九雞子於其上。左右懾息,靈公俯伏,氣息不續。公曰︰"危哉!"孫息曰︰"公為九層之台,三年不成,危甚於此!"

    《風俗通》曰︰漢武帝與仙人共博,其投石中馬蹄處,於今尚在。

    《典略》曰︰荊軻與魯勾踐博,爭道。勾踐怒而叱之,軻去而逃婁。

    《春秋舊事》曰︰倪寬為漢馬農卿,與太子博,爭局,犯罪而還。

    《遁甲經》曰︰天一游亭,六行亭亭,天一之貴神也。戰斗博戲漁獵,但可,背不可向也。

    《薛孝通譜》曰︰烏曹作博,其所由來尚矣。雙箭以象日月之照臨,十二棋以象十二辰之躔次。則天地之運動,法陰陽之消息,表人事之窮達,窮變化之幾微。履謙謝,則知沖謝以致福;觀殺罰,則知當路而速禍;行其道,則掎鹿有歸;保其家,乃瞻烏爰集。隱顯藏用,莫不合道;龍潛鵲起,率皆趣良。足以諧暢至娛,始協妙賞者也。

    魏曹植《古冶子等贊》曰︰齊強接子勇節,徇虎門之博。忽宴置釁,矜而自伐,輕死重分。

    魏王粲《彈棋賦序》曰︰因行騁志,通權達理,六博是也。

    晉李尤《博銘》曰︰夫無用心,博弈猶賢。方平處下,自不邪偏。

    ○樗

    《晉書》曰︰桓玄見人有好園宅,悉欲取之,勒以樗博而賭之。玄微聞義軍起,憂懼,弗能寢食。或曰︰"劉裕等狂惑,事必無成。"玄曰︰"裕足為一世之雄,加以果於用兵;劉毅家無擔石之儲,樗一擲百萬;何無忌、劉牢之,外生酷似其舅。共舉大事,往為不成。"

    又曰︰葛洪,字稚川,性寡欲,無所愛玩,不知棋局幾道,樗齒名。

    又曰︰王獻之年數歲,嘗觀門生樗,曰︰"南風不競。"門生曰︰"此郎亦管中窺豹,時見一班。"

    又曰︰武帝喜胡貴嬪。帝嘗與之樗,爭道,遂傷上指。帝怒曰︰"此固將種也!"對曰︰"北伐公孫,西拒諸葛,非將種而何!"帝甚有慚色。

    又曰︰謝鯤婿殷睿好樗。奪其妹裝物,以還戲債。劉湛謂謝弘微曰︰"謝氏累代財產,充殷君一朝戲債,卿視而不言,譬棄物江海,以為廉耳。"

    又曰︰陶侃,字士衡。見諸參佐或以談戲廢事,乃取其樗博具,悉以投於江,乃曰︰"樗者,牧豬奴戲耳!"

    又曰︰劉毅於東府聚樗,大擲,一判應至數百萬,餘人並黑犢以還,惟劉裕及毅在後。毅次擲,得雉,大喜,褰衣繞床,叫謂同座曰︰"非不能盧,不事此耳!"裕惡之,因滴迥荊 彌  唬quot;老兄試為卿答。"既而四子俱黑,其一子轉躍未定,裕厲聲喝之,即成盧焉。毅意殊不快,然素黑,其面如鐵色焉。既而乃和言曰︰"亦知公不能以此見借!"

    又曰︰周之死也,王敦坐其罪。有一參軍,樗,馬於博頭被殺,因謂敦曰︰"周家弈世令望,而位不至公。及伯仁將登而墜,有似下官此馬。"(伯仁,之字也。)

    又曰︰慕容寶,初在長安,與韓黃、李根等因燕樗,危坐整容,誓之曰︰"世雲股h有神,豈虛言哉?若富貴可期,頻得三盧!"於是三擲三盧。

    《宋書》曰︰何尚之,少時頗輕薄,少好樗。既長,折節蹈道,以操立見稱。為陳郡謝琨所知,與之游處。

    《齊書》曰︰李安民,擊鵲尾江城有功。明帝大會新亭樓勞諸軍,令樗共賭。安民五擲皆盧,帝大驚,目安民曰︰"卿面方如田,封侯狀也!"安民少時貧窶,有一人從門過,相之曰︰"君後當大富貴,與天子交手共戲。"至是果驗。

    《後周書》曰︰王思政雖被任委,自以非相府之舊,每不自安。太祖曾在同州與群公宴集,出錦及雜綾絹數段,命將樗取之。物既盡,太祖又解所服金帶,令諸人遍擲,曰︰"先得盧者,即與之。"群公將遍,莫有得者。次至思政,乃斂容跪坐而自誓曰︰"王思政羈旅歸朝,蒙宰相國士之遇,方願盡心效命,上報知已。若此誠有實,令宰相賜知者,願擲即為盧;若內懷不盡,神靈亦當明之,便使不作也,便當殺身以謝所奉!"辭氣慷慨,一坐盡驚。即拔所佩刀,橫於膝上,覽樗拊髀擲之。比太祖止之,已擲為盧矣。徐乃拜而受之。

    《江蕤別傳》曰︰蕤年十一,始學樗。祖母為說往事有以博弈破業廢身者,於是即棄五木,終身不為戲。

    《抱樸子》曰︰林盧山中有一亭,其中有鬼。每有宿者,常有十許人,衣袍或白或黑,或男或女。有王伯夷過宿而坐誦經。夜有十餘人,與伯夷對坐,自持樗。伯夷密以鏡照之,乃群犬也。

    《郭子》曰︰桓公(宣武也。)年少至貧,嘗,失數百斛米。齒既惡,意亦沮。自審不復振,乃請救於袁彥道。桓具以情告,袁欣然無忤,便即俱去,出門雲︰"我不但拔卿,要為卿破之!我必作快齒,卿但快喚!"既戲,袁形勢呼咀(音恆咀相呵)概壯,擲必盧雉,二人齊叫,敵家震懼喪氣。俄頃,獲數百萬。

    《博物志》曰︰老子入胡日,作樗焉。

    《俗說》曰︰殷伯弟為何無忌參軍,在潯陽與何共樗,得何百萬便住,何大怒罵殷。

    《世說》曰︰溫嶠位未高時,屢與揚州淮中賈客樗,每輒不競。嘗一過大輸,物盡戲屈,無因得反。與太尉庾亮友善,嶠於舫中大喚︰"庾亮卿可贖我!"庾即送值,然後得還。

    《異苑》曰︰潁川陳寂,元嘉中,晝忽有一足鬼,長三尺許,為寂驅使,欲與鄰人樗。而無五木,鬼乃取刀斫庭中楊枝,於戶間作之,即燒灼,黑白雖分明,但樸爾。

    又曰︰昔有人乘馬山行,於岫里見二老公相對樗。遂下馬,以策拄地而觀之。自謂俄頃,望視其馬鞭,y然已爛;顧瞻其馬鞍,亦枯朽。既還,無復親識,一慟而絕。

    《庾翼集》曰︰頃聞諸君有樗過差者,初為是,政事閑暇以娛意耳,故未有言也;今知大相聚集,漸以成俗,聞之能不憮然!

    繁欽《威儀箴》曰︰其有退朝,偃息閑居,操(瞿營切。博子。)弄棋、文局樗,言不及義,勝負是圖。

    ○塞(甦則切)

    《說文》曰︰塞,行棋相塞謂之塞。

    《齊書》曰︰沈文季,字仲達,吳興武康人也。尤善塞,用五子。

    《穆天子傳》曰︰天子北入邴,(音枋)與井公塞。

    魏王郎《塞勢》曰︰余所與游處,惟東萊徐先生素習《九章》,能為計數。問︰"可以代博弈者乎?"曰︰"塞,其次也。"乃試習其術,以驚睡焉。

    邊韶《塞賦序》曰︰余離群索居,無講誦之事。欲學無友,欲農無耒,欲弈無塞,欲博無楮。問可以代博弈者乎?曰塞其次也。書曰︰"始作塞者,其明哲乎?故其用物也約,其為樂也大。"

    ○藏鉤(古作驅)

    辛氏《三秦記》曰︰昭帝母鉤弋夫人,手拳而有國色,先帝寵之。世人藏鉤,法此也。(法其拳手。)

    《西京雜記》曰︰戚夫人以百煉金為環,照見指骨。上惡之,以賜侍兒。

    《荊楚歲時記》曰︰為藏之戲,辛氏以為鉤弋夫人所起。周鈞、成公綏並作""字,《藝經》庾闡則作"鉤"字,其事同也。俗雲此戲令人生離,有禁忌之家,廢不修也。

    《風土記》曰︰臘日飲祭之後,嫂嫗兒童為藏之戲。分二曹以校勝負,若人偶即敵對,人奇(居宜切。奇,獨也。)即使奇人為游附,或屬上曹,或屬下曹,名為飛烏,以齊二曹人數。一藏在數十手中,曹人當射(常益切。)知所在。一藏為一籌,五籌為一賭。

    《異苑》曰︰晉海西公時,有貴人會因藏,倏有一手間在眾臂之中,修骨巨指,毛色粗黑,舉坐咸驚。尋為桓大司馬所誅。舊傳藏令人生離,斯驗深矣。

    晉庾闡《藏賦》曰︰嘆延夜之藏,常一時之戲望。以道生為元帥,以子仁為佐相。

    盛翁子《藏賦序》曰︰余以臘後,要命中外,以行鉤為戲,心悅其事,故賦之雲。

    ○蹴鞠

    《風俗通》曰︰丸毛謂之鞠。

    郭璞《三蒼解詁》曰︰鞠,毛丸,可蹋戲。

    《史記•甦秦傳》曰︰臨淄民無不吹竽、鼓瑟、擊築、斗雞、走狗、六博、蹴鞠。

    《漢書》曰︰東方朔雲︰"董君(董偃也。)貴寵,天下莫不聞。郡國走馬蹴鞠客輻湊於董氏焉。"

    《魏略》曰︰孔桂,字叔林。性便妍,好蹴鞠。故太祖愛之,每在左右。

    《唐書》曰︰姜皎,玄宗即位,召拜殿中少監。數召入臥內侍宴,私以後妃連榻,間以擊氈,常呼之為姜七。

    《梁冀別傳》曰︰冀好蹴鞠。

    《西京雜記》曰︰成帝好蹴鞠。群臣以蹴鞠勞體,非至尊所宜。帝曰︰"朕好之。可擇似不勞者奏之。"家君作彈棋以獻,帝大悅,賜青羔裘、紫絲履,以服朝覲焉。

    又曰︰太上皇徙長安,居深宮,淒悵不樂。高祖竊因左右問,正以生平所好,皆屠販少年,斗雞蹴鞠以為欣,今皆無此,故不樂也。

    劉向《別錄》曰︰蹴鞠者,傳言黃帝所作。或曰起戰國時,記黃帝蹴鞠兵勢也,所以練武士、知有才也。令軍事無事,得使蹴鞠。有書二十五篇。

    《會稽典錄》曰︰唐庠,字漢序。三國鼎峙,互興金革。士以弓馬為務,家以蹴鞠為學。於是名儒洪筆,絕而不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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