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 卷八百二 ◎珍寶部一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(宋)李P 書名︰太平御覽

    ○寶

    《尚書•湯誓》曰︰遂伐三Q,俘厥寶玉,(孔安國曰︰俘,取也。玉以禮神,使無水旱之災,故取而寶之。)誼伯、仲伯作《典寶》。(二臣作《典寶》一篇,言國之常寶也。)

    又《盤庚》曰︰無總于貨寶。(孔安國注曰︰無總貨寶以求位也。)

    又《旅獒》曰︰分寶玉于伯叔之國,時庸展親。(孔安國注雲︰以寶玉分同姓之國,是用誠信親親之道。)弗寶遠物,則遠人格;(不侵奪其利,則來服。)所寶惟賢,則邇人安。(寶賢任能,則近人安;近人安,則遠人安也。)

    又《顧命》曰︰越玉五重,陳寶,(於東西序,坐北,列玉五重,又陳先王所寶之器物。)赤刀、大訓、弘璧、琬琰在西序,大玉、夷玉、天球、河圖在東序。胤之舞衣、大貝、鼓在西房,兌之戈、和之弓、垂之竹矢在東房。(皆歷代所傳之寶。)

    《毛詩•嵩高》曰︰王遣申伯,路車乘馬,錫爾介圭,以作爾寶。(寶,瑞也)。

    《詩含神霧》曰︰聖人受命必順斗,張握命圖授漢寶。(宋均曰︰聖人,謂高祖人。受天命而王,必順旋衡法。故張良受兵鈐之圖命以授漢,為珍寶也。)

    《禮記•檀弓》曰︰南弓敬叔反,必載寶而朝。(敬叔,魯孟僖子。常失位去魯,得反,載其寶來朝君也。)夫子曰︰"若是其貨也,喪不如速貧之愈也。"

    又曰︰天不愛其道,地不愛其寶。

    又曰︰儒有不寶金玉,而以忠信為寶。

    《左傳•莊公》曰︰齊人來歸衛寶,文姜請之也。

    又《莊公》曰︰王及鄭伯入于鄭,遂入成周,取其寶器而還。

    又《文下》曰︰宋昭公盡以寶行。

    又《襄公》曰︰宋人得玉,獻諸子罕。子罕不受,曰︰"我以不貪為寶,爾以玉為寶。若與我,皆喪寶也。不若人有其寶也。"

    又《昭六》曰︰吳太子諸樊入鄖,(諸樊,吳王僚之太子。)取楚夫人與其寶器以歸。

    《公羊傳•僖公》曰︰虞公貪而好寶,及為晉所滅,抱寶牽馬而去。

    又《定公》曰︰盜竊寶玉大弓。盜者何,陽虎也。

    《史記》曰︰趙簡子告諸子曰︰"吾藏寶符於常山之上,先得者賞。"諸子馳之常山上,求無所得。毋恤還曰︰"已得符矣。登常山而臨代,代可取也。"

    又曰︰晉使 克以車八百乘伐齊,陳于鞍。於是晉軍追齊,至馬陵,齊侯請以寶器謝,不听,必得笑克者蕭同叔子。

    又曰︰魯昭公八年,楚靈王就章華台,召昭公往焉,賜昭公寶器。已悔,復許取之。

    又曰︰衛叔名封,成王長用事,舉康叔為周司寇,賜衛寶祭器。

    又曰︰秦逐客,李斯書曰︰"陛下致昆山之玉,有隨和之寶,垂明月之珠,服太阿之劍,乘縴離之馬,建翠鳳之旗,樹靈鼉之鼓。此數寶者,秦不生一焉,而陛下悅之。"

    又曰︰樂毅伐齊,入臨淄,盡取齊寶也。

    又曰︰梁惠王與齊威王會田於梁,問︰"齊王亦有寶乎?"威王曰︰"無有。"梁王曰︰"若寡人國小,尚有徑寸之珠照車前後各十二乘者十枚,奈何以萬乘之國而無寶乎?"威王曰︰"寡人以為寶與王異。吾臣有檀子者,使守南城,則楚人不敢為寇;東取泗上,十二諸侯皆來朝。吾臣有盼子者,使守高堂,則趙人不敢東漁於河。吾更有黔夫者,使守徐州,則燕人祭北門,趙人祭西門,(齊之北門也。言燕、趙之人畏其侵伐,故祭以求福。)徙而從者七千餘家。吾臣有種首者,使備盜賊,則道不拾遺。將以照千里,豈特十二乘哉!"梁惠王慚,不懌而去。("梁",或作"魏"字。)

    《漢書》曰︰沛公西入武關,欲擊秦i下軍。張良曰︰"臣聞其將者,賈豎子,易動以利。"令酈食其持重寶啖秦將,秦將果欲連和。沛公乃擊秦軍,大破之。

    謝承《後漢書》曰︰鄭弘為鄒令,縣人王逢得路遺寶物,懸於衢道,求主還之。

    《後漢書》曰︰世祖遣衛尉銚期持珍寶繒帛賜隗囂,期至鄭,被盜。

    張《漢記》曰︰朱俊為郡吏,太守尹端有罪應死,俊為買珍寶賂主章吏,端得免死。

    範曄《後漢書》曰︰帝常召見諸郡計吏,問其風俗,及前後守令能不。蜀郡計掾樊顯進曰︰"漁陽太守張堪,昔在蜀,其仁以惠下,威能討奸。前公孫述破時,珍寶山積,卷握之物足富十世,而堪去職之日,乘折轅車,布被而已。"帝聞,良久嘆息。

    《魏氏春秋》載袁紹《檄州郡文》曰︰曹操父嵩,乞丐攜養因贓假位,輿金輦寶,輸貨權門。

    《魏志》曰︰陳泰為匈奴中郎將,京邑貴人多寄寶貨,因市奴婢,泰皆掛於壁。及征為尚書,悉以還。

    《吳志》曰︰士燮為交址太守,每遣使詣權,致雜香、細葛輒以千數;明珠、大貝、琉璃、翡翠、玳瑁、犀象之珍,奇物異果蕉耶、龍眼之屬,無歲不至。

    《晉中興書》曰︰姚萇試諸子,謂曰︰"吾有一寶物,萬金不易,汝等技藝勝者,吾以與之。"諸子皆索好馬,欲於父前試之。惟略不動,萇以為賢,故越諸兄立為嗣子。

    《晉安帝記》曰︰桓玄尤愛珍寶,常玩弄珠玉,不離於手。

    《晉書•殷仲文傳》曰︰桓玄為劉裕所敗,仲文隨玄西走。其寶玩悉藏地中,皆變為土。

    《晉書•呂纂載記》曰︰即序胡安據盜發張駿墓,見駿貌如生,得真珠簾,琉璃}、白玉樽、赤玉簫、紫玉笛、珊瑚馬鞭、馬腦鍾,水陸奇珍,不可勝紀。

    《齊書》曰︰始興王鑒鎮益州,於州園地得古冢,無復棺,但有石槨。銅器十種,並古形;玉璧三枚。珍寶甚多,不可皆識;金銀為蠶形者,數萬計。又以朱砂為阜,水銀為池。左右咸勸取之,鑒曰︰"皇太子昔在雍,有發古冢者,得玉屏風、玉匣之屬,皆將還都;吾意嘗不同。"乃遣功曹何佇之為起墳,諸寶物一不得犯。

    《梁書》曰︰羊侃,大同中,魏使陽斐與侃在北嘗同學。有詔令侃延斐,同賞賓客三百餘人,食器皆金玉雜寶,奏三部女樂。至夕,侍婢百餘人,俱執金花燭。

    崔鴻《十六國春秋•前趙錄》曰︰曜平陳安,長驅至于西河。張茂懼,遣使稱蕃,獻諸珍寶珠玉不可勝紀。

    《後魏書》曰︰元V既專政,乃於禁中自別作庫,掌握之寶充其中。

    《北史》曰︰齊神武後,以孝武帝後配彭城王孫韶。魏室奇寶,多隨後入韶家。有二玉缽相盛,轉而不可出;瑪瑙}三斗,玉縫之。皆稱西域鬼作也。

    《北齊書》曰︰高德正嘗辭疾,除冀州刺史即起。顯祖怒,禁門下。其妻出寶物滿四床,欲以寄人。帝掩見,大怒曰︰"我府藏無此物!"詰其得由,皆諸元賂之。帝乃斬德正並妻子伯堅。

    《隋書》曰︰開皇十二年,突厥遣使獻七寶碗。

    《唐書》曰︰師子國,在西海之中,出奇寶。商賈到則不見人,但置寶物價直於洲上,寶依價質之而去。以能養師子,故以為國名。

    又曰︰天寶中,師子國遣婆羅門僧灌頂三藏來獻金寶瓔珞。

    《老子》曰︰我有三寶,保而持之。一曰慈,二曰儉,三曰不敢為天下先。輕敵則幾喪吾寶。

    《晏子春秋》曰︰和氏之璧,井里之樸耳。良工修之,則為薦國之寶。(《孫卿子》雲︰井里之璞。又雲︰玉人琢之,為天下寶。)

    《魯連子》曰︰楚王成章華台,酌諸侯酒。魯君先至,與之大曲之弓,不琢之璧,既而悔之。伍舉見魯君曰︰"大曲之弓,不琢之璧,楚王之寶也。吳求之弗與,舉兵伐楚。"魯懼,奉而歸之。

    《墨子》曰︰周公見申徒狄曰︰"賤人強氣則罰至。"申徒狄曰︰"周之靈出於土,楚之明月出蚌蜃,五象出於@澤,和氏之璧、夜光之珠,三棘六里,此諸侯所謂良寶也。"(《淮南子•說山》雲︰周之簡產於石,大象神龜出於溝壑。)

    《孟子》曰︰諸侯之寶三︰土地、人民、政事。寶珠玉者,殃必及身。

    《淮南子》曰︰夫夏後氏之璜,不能無考,明月之珠,不能無。(夜光之珠,白似月光,故曰明月。,若絲之有結也。)然天下寶之者,何也?小惡不及妨大美。

    《傅子》曰︰夫齎不貲之寶,獨宿曠野,其危甚於累卵。比之秦,猶泰山之安也。

    《戰國策》曰︰周有砥,宋有結綠,梁有懸犁,楚有和璞。此四寶者,主之所美也,已為天下名器。

    《國語》曰︰晉定公享楚王孫圉,趙簡子鳴玉以相,問圉,曰︰"楚之白珩猶在乎?為寶也幾何?"對曰︰"未嘗為寶也。楚有觀射父,能作訓辭,以行諸侯;有左史倚相,能道訓典,以敘百物;有夢曰雲,金木竹箭之生也,此楚國寶也。若白珩,先王之玩,何寶焉!"

    《穆天子傳》曰︰天子西征,至陽紆之山,河伯無夷所都,是惟河宗氏。乃至於昆侖之丘,觀舂山之寶。

    《呂氏春秋》曰︰世皆以珠玉為寶,寶逾多而民逾貧,失其所寶也。

    陸賈《新語》曰︰聖人不用珠玉,而寶其身也。

    《鹽鐵論》曰︰汝漢之合鐵,誘外國、鉤羌胡之寶也。

    《說文》曰︰琛,寶也。(犍為舍人曰︰美寶為琛。)

    《說苑》曰︰經侯過魏,左帶玉具劍,右帶環佩,左光照右,右光照左。太子不視,又不問。經曰︰"魏國亦有寶乎?"太子曰︰"主信臣忠,百姓戴上,此魏國之寶也!"經左解玉具,右解佩,委之而起。

    《阮子》曰︰雖金玉滿堂,明珠滿室,饑不為寶,非國之用。

    《新序》曰︰晉平公浮西河,中流而嘆曰︰"嗟乎!安得賢士大夫與共此憂樂乎?"船人固桑對曰︰"夫劍產於越,珠產江漢,玉產昆崗,此三寶者,皆無足而致。今君苟好士,則賢士至矣!"

    《西京雜記》曰︰武帝以七寶床、雜寶案、廁寶屏風、列寶帳設於桂宮,時人謂之四寶宮也。

    又曰︰高祖入咸陽宮,行庫藏,見有琴長六尺,十三弦,二十六徽,皆用七寶飾之,銘曰"渥之樂"。

    《漢武故事》曰︰上雜錯天下珍寶為帳,其次甲乙。

    《三輔黃圖》曰︰金寶一,銀二,龜三,貝四,布寶五,泉寶六。凡寶貨六種,二十八品。

    《地鏡圖》曰︰夫寶物在城郭丘牆之中,樹木為之變。視柯偏折枯,是其候也。視折枯所向,寶在其方。凡有金寶,常變作積蛇,見此輩,便脫只履若衣以擲之、溺之,即得。凡藏寶,忘不知處,以大銅盤盛水,著所疑地,行照之,見人影者,物在下也。

    又曰︰視屋上瓦,獨無霜,其下有寶藏。

    蔡氏《化清論》曰︰經雲︰"寶者,眾之所利也。苟利其利,害必存焉。"

    《郭璞奏》曰︰臣以為珍奇靡麗之物,誠是玩弄之所寶,然非經國之至寶。

    張衡《東京賦》曰︰所貴惟賢,所寶惟谷。

    《明皇雜錄》曰︰楊國忠驕奢拗   捶茲晃綽鐘 9 饔褚豆  焦蛉艘構庹懟 罟宜誘剩 韻4 Γ  薌破渲薄br />
    ○珠上

    《說文》曰︰珠,蚌之陰精也。

    《尚書•禹貢》曰︰徐州厥貢,淮夷蛛。(淮、夷二水,出蛛也。)

    《周禮•天官•玉府》︰若王合諸侯,則共珠盤玉敦。(鄭玄曰︰敦、盤類,珠、玉必為飾。)

    《左傳•哀公》曰︰衛太叔疾出奔宋,臣向(為宋向臣。)納美珠焉,與之城金且。(城金且,宋邑。)宋公求珠,不與,由是得罪。

    又《哀下》曰︰越圍吳,晉趙鞅使楚隆告于吳王曰︰"寡君之老無恤,使臣隆敢展謝其不共。(展,陳也。)黃池之役,君之先臣志父得承齊盟,曰好惡同之。今君在難,無恤不敢憚勞,非晉國之所能及也,使陪臣敢展布之。"王拜稽首曰︰"寡人不佞,不能事越,以為大夫憂,拜命之辱。"與之一簞珠。(簞,小笥。)

    《爾雅》曰︰西方之美者,有霍山之多珠玉焉。(霍山,今在平陽永安縣東北也。)

    《尚書考靈曜》曰︰卯金出軫,握命孔符,赤用藏,龍吐珠也。(鄭玄注曰︰藏,秘也。寶物,喻道也。赤漢將用天之秘道。)

    《尚書考靈曜》曰︰甲子冬至,日月五緯,俱起牽牛,日月若編珠。

    《春秋保乾圖》曰︰吐珠於澤,誰能不含?(宋均注曰︰珠出於野澤之中,誰能不含取以為寶也?)

    《禮斗威儀》曰︰王者政平,德至淵泉,則江海出明珠。

    又《戴禮》曰︰玉居山而鬧塑潤,淵生珠而岸不枯。

    《韓詩外傳》曰︰良珠度寸,雖有百仞之水,不能奄其耀也。

    《韓詩內傳》曰︰漢女所弄珠,如荊雞卵。

    《孝經援神契》曰︰神靈滋液,百寶用,則珠母見,珠母璣鏡。(宋均曰︰事神明得,則大珠有光,可以為鏡。)德至淵,則海出名珠。

    《史記》曰︰樂毅遺燕王書曰︰"齊王遁走莒,僅以身免,珠玉財寶盡收入於燕。"

    又曰︰魏王與齊威王會田於郊。魏王曰︰"若寡人國小,尚有徑寸之珠照車前後各十二乘者十枚,奈何以萬乘國而無寶乎?"(事具寶門。)

    又曰︰漢王賜張良金百溢,白珠二升。良具以獻項伯。

    又曰︰鄒陽上書曰︰"臣聞明月之珠,夜光之璧,以暗投人於道路,人無不案劍相者,何則?無因而至前也。"

    《漢書》景帝詔曰︰黃金珠玉,饑不可食,寒不可衣。吏發民,若取黃金者,坐贓為盜。

    又曰︰董偃與母賣珠為事。偃十三,隨母養館陶公主家。左右言其姣好,召見,曰︰"吾為養之得幸。"

    又《地理志》曰︰武帝時,使使入海市明珠到國,圍二寸已下。

    又曰︰霍光廢昌邑王,太後被珠襦,坐武帳,召王伏前听詔。

    又曰︰成帝時,王章死,妻子皆徙合浦。王商輔政,曰︰"還章妻子故鄉。"其家屬皆采珠,致產數百萬。

    範曄《後漢書》曰︰光武耳不听鄭衛之音,手不持珠玉之玩。

    又曰︰董卓擅朝政,呂布斬之,長安中民悉賣珠玉市酒肉相慶,填滿街肆。

    又曰︰馬援在交址,常餌薏苡實。及軍還,載之一車。後有上書譖之者,以為前所載還,皆明珠文犀也。

    司馬彪《續漢書》曰︰天竺國,一名身毒,出琉璃、珠璣。

    又曰︰扶風人士孫奮居富而性吝。梁冀認奮母為其守藏婢,雲盜白珠十斛也。

    《後漢書》曰︰珠,蚌中陰精也。,明珠色也。璣,珠不圓也。夫餘出珠,大如酸棗。

    《東觀漢記》曰︰永建四年,漢陽太守文礱獻大珠。詔曰︰"海內頗有災異,而礱不推忠竭誠,而喻明珠之瑞求媚。今封珠卻還。"

    又曰︰顯宗時,鍾離意為尚書。時交址太守坐贓千金,征還伏法,以其資物頒賜群臣。意得珠璣,悉以委地而不拜賜。上怪而問其故,對曰︰"臣聞孔子忍渴於盜泉之水,曾參回車於勝母之閭,惡名也。此贓穢之物,誠不敢拜。"帝嗟嘆曰︰"清乎,尚書之言!"乃更以庫錢三十萬賜意。

    又曰︰和熹後時,新遭大憂,法禁未設。宮中亡大珠一篋,主名不立。太後乃親自臨見宮人,一一間鬩,察其顏色,開示恩信。宮人盜者,即時首服。

    謝承《後漢書》曰︰孟嘗為合浦太守,郡俗舊采珠以易米。先時,二千石貪穢,使人采珠,積以自入。珠忽徙去,合浦無珠,餓死者盈路。孟嘗化行,一年之間,去珠復還。

    又曰︰汝南李敬少時遷趙相。奴於鼠穴中,得系珠及珥相連。以問主簿,主簿曰︰"前相夫人昔亡珠,不知所在。疑其子婦竊之,因去婦。"敬送珠付前相,慚,乃還去婦。

    又曰︰豫章黃向辰,步路中得珠琪一囊,可直三百餘萬。求主還之,主欲以半物謝向,向委去不顧也。

    《魏書》曰︰卞皇後性儉約,不尚華麗,無文繡珠玉,器皆黑漆。太祖嘗得名數具,命後自選一具,後取其中者。太祖問其故,對曰︰"取其上者為貪,取其下者為偽,故取其中者。"

    《魏志》曰︰文帝問甦則曰︰"前西域通使敦煌,獻徑寸大珠,可復求市得不?"則曰︰"若陛下德流沙漠,不求自至;求而得之,不足貴也!"帝默然。

    又曰︰公孫淵以遼東叛,遣田豫以本官督青州刺史程喜。喜內懷不服,軍事之際,多相違錯。喜知帝寶愛明珠,乃密上︰"豫雖有戰功,而禁令寬馳,所得器仗珠銀,甚多放散,不皆簿官。"由是功不見列。

    又曰︰文帝作《終制》曰︰"飯含無以珠玉,無施珠襦玉柙。"

    《典略》曰︰臨淄侯曹植與楊修書曰︰"今世作者,可略而言,人人自謂握靈蛇之珠。"

    《魏略》曰︰大秦國出夜光珠、真白珠。夫餘出珠,大如酸棗。

    《魏志》曰︰東夷俗以瓔珠為財寶,或以綴衣為飾,或以懸頸垂耳至於袂。不以金銀錦為珍。

    又曰︰倭國女王壹與遣大夫率善等獻真白珠五十孔,青大勾珠二枚也。

    《蜀志》曰︰秦密奏記,益州牧劉焉薦儒士任定祖曰︰"甫欲剖蚌求蛛,今乃隨、和炳然,復可嘆哉!"

    又曰︰宗預復東聘吳,孫權握預手曰︰"今君年長,孤亦衰老,恐不復相見!"遺預大珠一斛。

    《吳錄•地理志》曰︰朱崖珠宮縣出明月珠。

    又曰︰袁博,字君游,為淮陵長。其女得壞牆中珠百餘,博封上之,詔以賜博。

    《吳志》曰︰魏文帝遣使,以馬求易明珠、翡翠。權曰︰"此皆孤所不用,而可得馬,何若而不听其交易?"

    王隱《晉書》曰︰武帝詔曰︰"御府內省珠玉玩好之物,皆以賜王公也。"

    《晉書》曰︰陶璜自交州上表曰︰"合浦郡,土地磽確,無有田農。百姓惟以采珠為業,商賈去來以珠貿米。而吳時珠禁甚嚴,慮百姓私散好珠,禁絕來去,人以饑困,又所調猥多,限每不充。今請上珠輸二,次者輸一,粗者蠲除。自十月訖二月,非采珠之時,听商旅往來如舊。"並從之。

    《晉令》曰︰士卒百工,不得服真珠珥。

    沈約《宋書》曰︰文帝詔太史令錢樂之作小渾天,安二十八宿,中外以白真珠及青黃三色珠為三家星,日月五星悉居黃道。

    《南史》曰︰中天竺國在大月支東南數千里,出火齊,狀如雲母,色如紫金,有光耀,列之則如蟬翼,積之則如紗之重沓也。

    崔鴻《十六國春秋•前秦錄》曰︰建元十年正月,懸珠簾於正殿。

    《後魏書》曰︰爾朱世隆將敗,洛中先謠曰︰"三月末,四月初,揚灰簸土覓真珠。"至是並驗。

    又曰︰畢眾敬以篤老乞還桑梓,朝廷許之。眾敬臨還,獻真珠四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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