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 避忌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唐•封演 書名︰
封氏聞見記
兼御史大夫韋倫,奉使吐蕃,以御史苟曾為判官,行有日矣。或謂倫曰︰ “吐蕃諱狗,大夫將一苟判官,何以求好?”倫遽奏其事,今上令改苟為荀,而 其人不易。及使還,曾遂姓荀,不歸舊姓。
(快捷鍵:←)
上一頁
  
回書目(快捷鍵:Enter)
  
下一頁
(快捷鍵:→)
如果你對
封氏聞見記
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,請
點擊這里
發表。
重要聲明︰典籍《
封氏聞見記
》所有的文章、圖片、評論等,與本站立場無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