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選語段鑒析 傳四   凡事抓住根本

類別︰經部 作者︰曾參 書名︰大學

    【原文】

    子曰︰“听訟,吾猶人也,必也使無訟乎!”(1)無情者不得盡其 辭(2)。大畏民志(3)。此謂知本。

    【注釋】

    (1)“子曰”句︰引自《論語顏淵》。听訟,听訴訟,即審案子。猶人, 與別人一樣。(2)無情者不得盡其辭︰使隱瞞真實情況的人不能夠花言巧 語。(3)民志︰民心,人心。

    【譯文】

    孔子說︰“听訴訟審理案子,我也和別人一樣,目的在于使訴訟不再發生。”使隱瞞真實情況的人不敢花言巧語,使人心畏服,這就叫做抓住了根本。

    【讀解】

    這一段以孔子談訴訟的話來闡發“物有本末,事有終始”的道理,強調凡事都要抓住根本。審案的根本目的是使案子不再發生,這正如“但願世間人無病,何愁架上藥生塵”的道理一樣。審案和賣藥都只是手段,或 者說是“末”,使人心理畏服不再犯案和增強體質不再生病才是目的, 或者說才是“本”。說到底,是一個教化與治理的問題,教化是本,治理是末。正是由此出發,我們才能夠理解《大學》強調以修身為本,齊家、治國、平天下都只是末的道理。本末的關系如此,終始的因果也一樣。從哲學命題的角度來看,本末是本質論,終始是發展觀,千古哲學的兩大範疇在《大學》這篇儒學的入門讀物中以輕輕巧巧的八個字對仗而出︰“物有本末,事有終始。”再以八個字加以干淨利落的解決︰“知所先後,則近道矣!”真是語言極度簡潔而蘊含無比深刻,顯出“經”的本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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