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三 ○老甦族譜記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(宋)周密 書名︰齊東野語

    滄洲先生程公許,字季與,眉山人,仕至文昌,寓居上,與先子從容談蜀中舊事,歷歷可听。其言老泉《族譜亭記》,言鄉俗之薄,起于某人,而不著其姓名者,蓋甦與其妻黨程氏大不咸,所謂某人者,其妻之兄弟也。老泉有《自尤》詩,述其女事外家,不得志以死,其辭甚哀,則其怨隙不平也久矣。其後東坡兄弟以念母之故,相與釋憾。程正輔于坡為表弟,坡之南遷,時宰聞其先世之隙,遂以正輔為本路憲將,使之甘心焉。而正輔反篤中外之義,相與周旋之者甚至。坡詩往復倡和,中亦可概見矣。

    正輔上世為縣錄事,縣有殺人者,獄已具,程獨疑之,因緩其事,多方物色之,果得真殺人者,而系者遂得釋。他日,役滿家居,夢神告之曰︰"汝有活冤獄之功,當令汝子孫名宦相繼,為衣冠盛族。"至其子遂擢第,其後益大,如夢言,然多行不義,德馨弗聞。

    有名唐者,宣政間附王、蔡,最貴顯。又有名敦厚字子山者,亦知名。邵康節之孫溥公濟守眉日,子山與之不咸,廉得其罪狀,用匹絹大書,櫝盛之,遣介持抵成都帥府治之前逆旅舍,委之而去。逆旅人得之以告帥,蕭振德起得之,以為奇貨,逮公濟赴成都獄,嚴鞫之。獄吏知其冤,遂教公濟一切承之,不然,死無以自明,公濟悟,如其教不復辯。獄上,朝論以為匿名書,法不當受,而制司非得旨,不應擅逮守臣,遂皆罷之。公濟雖得勿問,而憤憤不能堪,訴之于天,許黃十壇,至其子始償如數。子山之居極壯麗,一夕大火,不遺寸椽。子山本附秦檜,至右史,後忤意,謫安遠縣令以死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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