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 談故二 會議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(清)王士 書名︰池北偶談

    《翰林記》︰「正統十年,始命內閣與六部、都察院、通政司、大理寺堂 【 土】 【 上】 官、六科掌印官會議,遂為例。如合會儒臣,則本院詹事府、左右春坊、司經局、國子監皆與。」國朝制,凡大事及章奏會議,內則親王、貝勒、大臣,外則九卿、詹事、科道,而內閣、翰林院不與。詹事府凡事皆得與,坊局不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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