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 七十四、終不自明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(元)吳亮 書名︰忍經

    <原文>

    高防初為澶州防御使張從恩判官,有軍校段洪進盜官木造什物,從恩怒,欲殺之。洪進紿雲︰“防使為之。“從恩問防,防即誣伏,洪進免死。乃以錢十千、馬一匹遺防而遺。防別去,終不自明,既又以騎追復之。歲余,從恩親信言防自誣以活人命,從恩驚嘆,益加禮重。

    <譯文>

    高防當初任澶州防御史張從恩的判官,當時有一名軍校叫段洪進,偷公家的木材做家具,張從恩很氣憤,準備殺了他。段洪進偽供說︰“這是高防讓我干的。“張從恩向高防正實,高防認了這件事,段洪進免于一死。于是張從恩拿了一萬緡錢、一匹馬送給高防,打發他走了。高防平靜地離去,始終不辨明自己的冤枉,後來張從恩又派人將高防追了回來。過了一年多,張從恩的親信說高防自己認罪,是為了救人一命。張從恩驚嘆不已,更加禮待高防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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