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玉露卷之三 甲 二罪人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(宋)羅大經 書名︰鶴林玉露

    國家一統之業,其合而遂裂者,王安石之罪也。其裂而不復合者,秦檜之罪也。渡江以前,王安石之說,浸漬士大夫之肺腸,不可得而洗滌。渡江以後,秦檜之說,淪浹士大夫之骨髓,不可得而針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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