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玉露卷之三 乙 東坡文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(宋)羅大經 書名︰鶴林玉露

    莊子之文,以無為有。戰國策之文,以曲作直。東坡平生熟此二書,故其為文,橫說豎說,惟意所到,俊辨痛快,無復滯礙。其論刑賞也,曰︰「當堯之時,皋陶為士。將殺人,皋陶曰『殺之』三,堯曰『宥之』三,故天下畏皋陶執法之堅,而樂堯用刑之寬。」其論武王也,曰︰「使當時有良史如董狐者,則南巢之事,必以叛書;牧野之事,必以s書。 【 必以s書 「s」,諸本作「殺」。案,經進東坡文集事略卷一二武王論作「s」。】 而湯、武,仁人也,必將為法受惡。周公作無逸,曰︰殷王中宗, 【 殷王中宗 「殷」,同前書作「商」。】 及高宗及祖甲,及我周文王,茲四人迪哲,上不及湯,下不及武王,其以是哉!」 【 其以是哉 「其」,武王論作「亦」。】 其論範增也,曰︰「增始勸項梁立義帝,諸侯以此服從,中道而s之,非增意也。夫豈獨非其意,將必力爭而不听也。不用其言,而殺其所立,羽之疑增,自此始矣。」 【 自此始矣 經進東坡文集事略卷一四範增論「自」字上有一「必」字。】 其論戰國任俠也,曰︰「楚、漢之禍,生民盡矣,豪杰宜無幾,而代相陳從車千乘。 【 代相陳從車千乘 同前書「陳」下有「過代」二字。】 蕭、曹為政,莫之禁也。豈懲秦之禍,以為爵祿不能盡縻天下之士,故少寬之,使得或出于此也耶!」凡此類,皆以無為有者也。其論厲法禁也, 【 其論厲法禁也 「厲」,原誤作「勵」,據諸本及經進東坡文集事略卷一六厲法禁改。】 曰︰「商鞅、韓非之刑,非舜之刑,而所以用刑者,則舜之術也。」 【 則舜之術也 「術」,原誤作「刑」,據諸本並厲法禁改。】 其論唐太宗征遼也,曰︰「唐太宗既平天下,而又歲歲出師,以從事于夷狄。蓋晚而不倦,暴露于千里之外,親擊高麗者再焉。凡此者,皆所以爭先而處強也。」其論從眾也,曰︰「宋襄公雖行仁義,失眾而亡。田常雖不義,得眾而強。是以君子未論行事之是非,先觀眾心之向背。謝安之用諸桓,未必是,而眾之所樂,則國以V安。 【 則國以V安 「V」,原誤作「人」,據諸本並經進東坡文集事略卷二四上神宗皇帝萬言書改。】 庾亮之召甦峻,未必非,而勢有不可,則反成危辱。」 【 則反成危辱 「成」,同前書作「為」。】 凡此類,皆以曲作直者也。葉水心雲︰「甦文架虛行危,縱橫Y忽,數百千言,讀者皆如其所欲出,推者莫知其所自來,古今議論之杰也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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