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 卷第三 衰分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不詳 書名︰
九章算術
衰分術曰︰各置列衰,副並為法,以所分乘未並者各自為實,實如法而一。不滿法者,以法命之。
﹝一﹞今有大夫、不更、簪裹、上造、公士,凡五人,共獵得五鹿。欲以爵次分之,問各得幾何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