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﹪練伍法第一 第四。騎隊牌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(明)戚繼光 書名︰練兵實紀

    右冊式解

    夫冊式行位有限,悉填不全,故減其文。恐讀之不得其詳,復加解說如此。用者先于此辨之,俾知冊內字眼,即盡知各軍所習技藝,然後考較為便。

    夫刀銃者,鳥槍長刀也,鳥銃遠射極準,長刀近用先及,槍棒者,槍亦銃,北方呼為快槍。痼不可變,今加長柄,遠則用火藥、鉛子舉放,近則以柄代棒擊之。習則用木棒,但銃藥子數制,原粗謬多,致不準中。今有新法,可謂詳盡。鈀箭者,義與火箭也。火箭遠發,鈀近用。因鈀有股,可架火箭而放之,故並為一卒。棍矢者,夾刀棍兼弓矢也。夾刀棍即白棒加刃。遠則用弓矢,近則用夾刀棍,可刺可擊,棒矢者,白棒兼弓矢也。馬上不敢用擊,且一擊必一刺,故又加短鋒于頂,以便馬上刺之。步下擊刺兼用棒,即梃也。孟子曰︰“執梃可以撻秦楚之堅甲利兵。”非真言梃之可御堅利也,蓋言人心齊一,即梃非可與堅甲利兵敵者,用之亦取勝。今夫敵甲誠堅矣,兵誠利矣,而我人心何如?以白棒當敵為長技,迷而不悟,即孫、吳復起,毋能轉移,何其謬訛入人之深也。弓矢遠不如火器,命中不如鳥銃,而敵以堅甲當之,每每射不能入,亦明知而不肯變其習者,緣上司抄閱偏于此耳。火器不精,不如無,今知以火器當敵而不知精,亦無埒也。火擔者,火兵也。擔,扁挑也。用鐵尖扁擔,便于肩挑,又可擊刺,亦農中戰器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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