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﹪練膽氣第二 第四。信口耳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(明)戚繼光 書名︰練兵實紀

    發號施令,預先決定,不可臨時反復,使三軍疑惑。故雲︰“將無還令。”還應行軍務,系有文字。事緩者,除通行揭示外,若值緊急軍機,雖有文字抄示不及者,主將門上掌號笛,各偏裨傳帶頭目,自百總以上,赴听而諭。主將無定位。但凡臨時在本地方獨尊者,便是。如職位相等,則尊其老成年長者一人主之。掌號笛,各同僚、中軍、千、把、百旗總以上,俱赴其行,會計遵守。夫主將一人耳,車、步、騎官兵數萬,一句說話。如何傳得遍知?但主將號令,只傳偏裨。偏裨只傳中軍、千、把總,千、把總只傳百總,百總只傳旗總,旗總只傳隊總,隊總口授軍兵而止。須要傳說明白,叮嚀熟記。若一時听記不全,還挨次再問所傳之人,若都問不明,再問主將,不許攙越推挨。若有得令不傳,傳到不遵,及與傳說不明,或忘記不來再問,以致誤事者,軍法重治。干系偏裨者,事小則治其中軍官。其告示文字之類,亦要挨次抄傳,互相字字說明,以上二項,傳諭口令,抄謄文字,仍要一字一言,不許增減。及別添禍福之說,每傳畢,差巡視旗于街上,或歇家,喚二三個軍來問之,照不知條內,查治所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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