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﹪練膽氣第二 第十三。清減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(明)戚繼光 書名︰練兵實紀

    本管官�w減錢糧者,許本屬軍士及屬官告治,此不坐犯上之罪。若系責比武藝,督治遣過,因而懷狠或刁誣者,定以軍法從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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