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﹪練膽氣第二 第二十六。勸涵忍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(明)戚繼光 書名︰
練兵實紀
他人索我爭斗,說是他人理短,亦好好避他,稟赴本管,轉達應該上司,定與處分得平。若與爭競,縱是軍士十分理長,先打軍士不忍之故,然後另與審處。若強買民物虧折價值等項,因而爭競者,不論曲直,只將軍士先處,然後听有司剖斷。
(快捷鍵:←)
上一頁
  
回書目(快捷鍵:Enter)
  
下一頁
(快捷鍵:→)
如果你對
練兵實紀
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,請
點擊這里
發表。
重要聲明︰典籍《
練兵實紀
》所有的文章、圖片、評論等,與本站立場無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