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要新起一號令,必放炮一個,使人有耳者先共聞之,然後方用旗幟號頭等項示行。凡官軍但開炮響後,其已前行過號令進止俱歇,專一看有何旗幟更變,有何號頭之聲,即速遵照,庶不誤事。
一。用炮分數︰
升帳炮(三舉,即鳴金大吹打);
升旗炮(一舉,即擂鼓,鳴鑼升帳);
靜炮(發放後三舉,營中肅靜候令);
吶喊炮(一舉,喇叭吹天鵝聲,吶喊一聲,三舉止);
開營炮(一舉,即听點鼓,開便營行);
分合炮(一營一舉,欲分幾營幾路,為幾舉無定數,舉畢,看旗幟照旗色依數分之,合營同);
閉營炮(一舉,即大吹打,閉營門);
定更炮(遇夜擂鼓畢,一舉,喇叭吹天鵝聲);
變令炮(凡號令正行之間,欲別更號令,人眾隔遠,一時更變,恐人不知,失于眼視,故先舉炮聲,一開炮,前令即止,專心側耳,听新起何令照行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