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七﹪練營陣第七 第十六。責交通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(明)戚繼光 書名︰練兵實紀

    賊使入軍,非主司輒與語者,及擒獲敵人與來降者,並領見主帥,不得詢問彼中事宜。若違問及因而漏泄者,軍法重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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