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九﹪練將第九 第四。辨利害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(明)戚繼光 書名︰練兵實紀

    今之通弊,率以眼前虛套奉承一時喜悅為利為能,卻將賊到時一個失機大法置之緩玩,無可奈何似謂哄過一時便可免害,殊不思理欲不並舉,實事虛聲不同道。平日習弄虛套將軍務廢墜,一遇賊來失守又不能戰,莫說平日奉承的上官,便父為上官子為將官亦免不得參究,亦逃不得公論正法,亦遂不得私恩宿好。便使守正盡職不合時好致怒上官,無事之時不過去官,至重則提問,比之失事問死罪何如?提問不過誣以錢糧侵佔,此等必須勘問。若我平日錢糧支銷案卷明白,軍士實實充伍,豈能盡無公道,成了戰守之功不錄我功業已矣。舍功業而復加之罪,有是理乎?或不能立功報國,卻堂堂血戰一番死于馬革,即有宿怨不恤蔭已矣,顧于一死之後復有罪可加乎?加罪于死後,必是叛逆,世間無陣亡叛夫也!為吾將者,只當以禮義為利害,一觀理之是非,毋計人之毀譽,心心念念著實干,當毋干錢糧,毋犯行止,時時點檢,事事正大盡其在我,固不可舍己以徇人,亦不可恃己以欺人,分所當為,固不可非理以取容,亦不可失禮以凌駕,人將責我以理外之事所之而已矣,人將我害義不可免者,此身可辱此志不可辱,此命可死此義節不可死。即加我以禍以此命付于數,以公論付天下萬世公是公非之口,凡輕于死者皆無足惜。語有曰︰“朝聞道夕死可矣!”況未必死,況公論流行于天下乎,審取舍者辨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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