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數軍禮節制之道,居二十分之二,次第連坐之法,居二十分之二;賞而當,居二十分之二;罰而當,居二十分之二,月糧得實惠,明號令,居二十分之一;利軍火等器,居二十分之一;營陣得法居二十分之一;將勇兵精,居二十分之一;此皆練士之一節也。仍有五分,則在使站得腳根定耳。以前十五分皆為站得腳根之一事,雖一事不能少而不足以該全體。所謂五分者,實心任事,至誠馭下,同甘苦,恤患難,以感召為工夫,使三軍心服,恩威信于平日,必至殺之而不怨,利之而不庸,兵法所雲“令民與上同意”,《論語》雲︰“有勇知方”,《孟子》雲︰“可使制梃以撻秦越之堅甲利兵”,其庶幾矣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