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 ○步戰第十一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(宋)許洞 書名︰虎鈐經

    夫步戰之法,擂鼓一通,步騎皆裝。再通,上馬,步皆屯。三通,以次出之。隨幡住一作生者,結屯住一作往幡後,聞鼓音整陣,斥候者視之地形廣狹,從四角面立表,制戰陣之宜,諸部曲各一作為安部陣。兵曹舉曰︰不如令者斬之。若欲結陣,對敵營先立表,乃引兵就表而臨,皆無喧嘩,明听鼓、看旗幡,麾前則前,麾後則後,左則左麾,右則右麾。不應令而擅前後左右者,斬。伍中有不進者,伍長殺之。伍長不進,什長殺之。什長不進,督兵者殺之。督戰之法,將則拔刃在後,察違令不進者即斬之。一步受敵,餘步不進敵者,斬。臨陣兵器弓弩不可離陣,離陣,伍長、什長不舉發者,與同罪。無將軍令而妄行陣間者,斬。臨戰陣,騎兵皆在軍兩頭,前陣叉騎次之,游騎在後。若步、騎與賊對陣,臨時見地勢便,欲使騎獨進討賊者,聞三鼓音,馳騎從兩翼進戰,視麾所指;聞三金音,即還。此謂獨進戰之時也。步、騎大戰,進退自如法焉。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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