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六 ○火利第五十三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(宋)許洞 書名︰虎鈐經

    將有火之用,先知其日日者謂春丙丁、夏戊己、秋壬癸、冬甲乙,此日有大風雨故也,次順其風我得上風則放火燒,下風一作起馬。攻城寇寨,風助順,利為飛火飛火者,謂火炮火箭之類也。相守不動,利于奸火奸火者,因其人焚其積聚甲兵也。兩陣相合,御風之便揚一作枵塵鼓煙,利為燧牛以俟之。若敵于上風放火,我亦縱火為解火法敵燒門恐火恐火威,我使積薪以伍外火亦此類也。凡入敵境,郡邑窮匱,城隍頹靡,山川非設險之地而非敵所恃者,則存之。苟拔敵所恃之邑,皆火之,以絕其望焉。敵境之林木茂 草,皆火之。故火為兵之大利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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