棠陰比事附 承議持平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(宋)桂萬榮 書名︰棠陰比事

    紹興間,鄭承議為蕭山丞,有朱統制在縣牧馬,侵西興鹽場草。鹽司申請于朝降榜,許人格捕其卒,打草如故。為鹽停尸殺傷四人。統制謀曰︰若不得西興草,則馬不可牧矣。乃醵金,囑案吏作殺停戶八人,皆抵死。案成,知縣簽訖,次及承議。 曰︰黃榜許人格捕,今若作斗殺,是本縣先自拒榜狀,不得書我名。餃吏皇恐謝罪,易作拒捕。結斷,停戶八人止得杖。放歸日,拜天曰︰願鄭公子孫益昌。後公二子,預薦登第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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