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三 ○孝義永安寺請予為功德主因作疏

類別︰集部 作者︰(元)耶律楚材 書名︰湛然居士文集

    【 [案︰年代無考。]】

    塵緣不盡,淹鳳池而有年;習氣難忘,慕禪林而未暇。適遇昭公老子,請作永安主人,乞聞一聲,何須再讓。葛藤舊案,宛如馬耳之風;松菊新堂,便是終焉 【 焉 原作「馬」,據漸西本改。】 之計。謹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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