萬歷間,歷城令夢城隍索人服役,即以皂隸八人書姓名于牒,焚廟中;至夜,八人皆死。廟東有酒肆,肆主故與一隸有素。會夜來沽酒,問︰“款何客?”答雲︰“僚友甚多,沽一尊少敘姓名耳。”質明,見他役,始知其人已死。入廟啟扉,則瓶在焉,貯酒如故。歸視所與錢,皆紙灰也。令肖八像于廟。諸役得差,皆先酬之乃行;不然,必遭笞譴。
【譯文】
明萬歷年間,歷城縣令夢見陰間城隍爺要人服役,他即刻把八個衙役的姓名書寫在名單上,在廟中燒了名單;到夜晚,八個衙役都死了。廟東邊有個酒店,店主以前與其中的一個衙役有來往。就在這天夜里那個衙役來買酒,店主問︰“款待什麼客人?”那衙役說︰“一塊做事的朋友很多,買一瓶酒稍敘敘姓名認識認識罷了。”天亮時,店主看見其他衙役,才知道認識的那個衙役已經死了。進入廟內打開屋門,還看見酒瓶就在地上,里面還存著酒與剛買時一樣。回來以後去看那衙役給的錢,都已經變成紙灰了。縣令派人畫了八個人肖像褂在廟中。各位衙役派事出差時,都先灑酒在地上祭祀表示謝意後才出行;不然的話,必遭到責罰鞭打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