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四 ◇ 定樂章令
類別︰集部 作者︰(清)嚴可均 書名︰
全後魏文
(太和十一年春)
先王作樂,所以和風改俗,非雅曲正聲,不宜庭奏,可集新舊樂章,參探音律,除去新聲不典之曲,禪增鍾縣鏗鏘之韻。(《魏書•樂志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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