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 ◇ 听諸司於律外決杖屬官詔

類別︰集部 作者︰(清)嚴可均 書名︰全隋文

    (開皇十七年三月丙辰)

    分職設官,共理時務,班位高下,各有等差。若所在官人不相敬憚,多自寬縱,事難克舉。諸有殿失,雖備科條,或據律乃輕,論情則重,不即決罪,無以懲肅。其諸司論屬官,若有愆犯,听于律外斟酌決杖。


如果你對全隋文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,請 點擊這里 發表。
重要聲明︰典籍《全隋文》所有的文章、圖片、評論等,與本站立場無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