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 ◇ 享廟日不設鼓吹詔

類別︰集部 作者︰(清)嚴可均 書名︰全隋文

    (開皇十七年十月庚午)

    昔五帝異樂,三王殊禮,皆隨事而有損益,因情而立節文。仰惟祭享宗廟,瞻敬如在,罔極之感,情深茲日。而禮畢升路,鼓吹發音,還入宮門,金石振響。斯則哀樂同日,心事相違,情所不安,理實未允。宜改茲往式,用弘禮教。自今以後,享廟日不須設鼓吹,殿庭勿殷樂懸。在廟內及諸祭,並依舊。其王公已下,祭私廟日,不得作音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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