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 ◇ 禁江南造大船詔

類別︰集部 作者︰(清)嚴可均 書名︰全隋文

    (開皇十八年正月辛丑)

    吳、越之人,往承敝俗,所在之處,私造大船,因相聚結,致有侵害。其江南諸州,人間有船長三丈已上,悉括入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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