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 ◇ 詔修高廟樂

類別︰集部 作者︰(清)嚴可均 書名︰全隋文

    (大業元年)

    古先哲王,經國成務,莫不因人心而制禮,則天明而作樂。昔漢氏諸廟別所,樂亦不同,至于光武之後,始立共堂之制。魏文承運,初營廟寢,太祖一室,獨為別宮。自茲之後,兵車交爭,制作規模,日不暇給。伏惟高祖文皇帝,功侔造物,道濟生靈,享薦宜殊,樂舞須別。今若月祭時饗,既與諸祖共庭,至于舞功,獨于一室,交違禮意,未合人情。其詳議以聞。


如果你對全隋文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,請 點擊這里 發表。
重要聲明︰典籍《全隋文》所有的文章、圖片、評論等,與本站立場無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