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七 ◇ 為周靜帝誅尉遲迥大赦詔

類別︰集部 作者︰(清)嚴可均 書名︰全隋文

    (大象二年八月己卯)

    朕祗承洪業,二載于茲。籍祖考之休,憑宰輔之力,經天緯地,四海晏如。逆賊尉遲迥,才質凡庸,志懷奸慝,因緣戚屬,位冠朝倫。屬上天降禍,先皇晏駕,萬國深鼎湖之痛,四海窮遏密之思。獨幸天災,欣然放命,稱兵擁眾,便懷問鼎。乃詔六師,肅茲九伐,而凶徒孔熾,充原蔽野。諸將肆雷霆之威,壯士縱貔貅之勢,芟夷縈拂,所在如莽,直指漳濱,擒斬元惡,群丑喪魄,咸集鼓下。順高秋之氣,就上天之誅,兩河妖孽,一朝清蕩。自朝及野,喜相趨。昔上皇之時,不言為治,聖人宰物,有教而已。未戢干戈,實深慚德。思弘寬簡之政,用副億兆之心,可大赦天下。其共迥元謀,執迷不悟,及迥子佷,逆人司馬消難、王謙等,不在赦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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