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一 ○流萧龄之岭南诏

类别:集部 作者:不详 书名:全唐文

    华州刺史萧龄之,粤以常才,累叨非据。入参九列,出总六条,番禺重镇,控摄遐远。心如谿壑,聚敛无厌,不惮典章,唯利是视,豪门富室,必与交通。受纳金银二千馀两,乞取奴婢一十九人。赦后之赃,数犹极广,群僚议罪,请处极刑。奏决再三,即合从戮,但人命至重,每存审慎。又其驱策自久,桑榆渐迫,诸子号叫,伏阙求恩,哀矜之心,发自怀抱。宜免腰领之诛,投身瘴疠之地。可除名,配流岭南远处,庶存鉴诫,颁示天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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