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二 ○仍用开元通宝钱诏

类别:集部 作者:不详 书名:全唐文

    泉布之兴,其来自久,实古今之要重,为公私之宝用。年月既深,伪滥斯起,所以采乾封之号,改铸新钱。静而思之,将为未可。高祖拨乱反正,爰创轨模;太宗立极承天,无所改作。今废旧造新,恐乖先旨。其开元通宝,宜依旧施行,为万代之法。乾封新铸之钱,令所司贮纳,更不须铸。仍令天下置铸之处,并铸开元通宝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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