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二 ○禁僣服色立私社诏

类别:集部 作者:不详 书名:全唐文

    采章服饰,本明贵贱,升降有殊,用崇劝奖。如闻在外官人百姓,有不依令式,遂於袍衫之内,著朱紫青绿等色短小袄子,或於闾野,公然露服,贵贱莫辨,有蠹彝伦。自今已后,衣服上下,各依品秩。上得通下,下不得僣上。仍令所司,严加禁断,勿使更然。又春秋二社,本以祈农。如闻除此之外,别立当宗,及邑义诸色等社,远集人众,别有聚敛,递相绳纠,浪有徵求。虽於吉凶之家,小有裨助,在於百姓,非无劳扰。自今已后,宜令官司,严加禁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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