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十九 ○贬陈州刺史李乐诏

类别:集部 作者:不详 书名:全唐文

    陈州刺史李乐,诈盗受赃,其数甚广。法司断死,国有常刑。时属发生,特申宽典。宜免死,贬为钦州道化县尉员外置长任。


如果你对全唐文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,请 点击这里 发表。
重要声明:典籍《全唐文》所有的文章、图片、评论等,与本站立场无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