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十二 ○诛张谦奴附子诏

类别:集部 作者:不详 书名:全唐文

    周以五声听讼,汉以三章约法。自下讼上,败俗乱常,矫诬之词,妄称不轨,忿意之嫉,图有诛夷。朕处分中书门下,再令按问,备兹阅实。其妄告张谦奴附子,宜付凤翔郡,集众决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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