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十四 ○春令减刑敕

类别:集部 作者:不详 书名:全唐文

    国之用刑,兼在於慎恤,王者布泽,亦贵於乘时。所以《大易》陈规,必议缓狱;《周官》设教,遵於中典。朕躬临宝位,忧念黎元,乾乾之心,日慎一日。况兵戎未息,征役尤繁,哀此下人,无忘夕惕。如闻州县之内,多有累囚,囹圄之间,动淹时序。每轸纳隍之虑,常怀解网之仁。属阳春布和,品汇咸达,宜覃在宥之泽,俾叶生成之化。其天下见禁囚徒,死罪降流,流已下一切放免。其十恶反逆,及伪造头首,强盗劫杀,官吏犯赃枉法等,害政既甚,在法难容,不在此限。其诸供司及作曹,非切要外,并宜减省。京畿诸色和籴,一切并停。其天下百姓,灼然单贫交不存者,缘租庸先立限长行,每乡量降十丁。犹恐编户之中,悬磬者众,限数既少,或未优矜。其实不支济者,宜令每乡量更矜放,待资产稍成,任依常式。以天下未宁,频申赦令,公私庶务,优恤盖多,载覃宥过之恩,庶及措刑之美。宣示中外,知朕意焉。


如果你对全唐文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,请 点击这里 发表。
重要声明:典籍《全唐文》所有的文章、图片、评论等,与本站立场无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