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十六 ○均濟職田俸料詔

類別︰集部 作者︰不詳 書名︰全唐文

    京諸司官等︰自艱難已來,不請祿料,職田苗子,又充軍糧,頗聞艱辛,須使均濟。其諸州府縣官及折沖府官職田,據苗子多少,三分每年宜取一分,依當處時價,回市輕貨。數內破腳差綱部領送上都,納青苗錢庫。其闕官職田,據數盡送。仍青苗錢與本道節度觀察都防御等使會切勾當,從今年職田並依此數徵收發遣。其送物綱典計數,準輕貨綱典例處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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