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六十五 ○流于方等诏

类别:集部 作者:不详 书名:全唐文

    于方罪犯,合处极刑。以其父頔,顷在襄阳,颇能几谏,不陷不义,方实有之。又念其弟季友,尝联国姻,特宜免死,长流端州。李赏流潮州。郭元览、于启明、王昭,以于方既从减论,并放杖。郭元览配流封州,于启明配流新州,王昭配流雷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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