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七十四 ○赐尚书省本钱敕

类别:集部 作者:不详 书名:全唐文

    尚书省自长庆三年赐本钱后,岁月滋久,散失颇多。或息利数重,经恩放免;或人户逋欠,无处徵收。如闻尚书丞郎官入省日,每事阙供,须议添助。除旧赐本钱徵利收及吏部告身钱外,宜每月共赐一百贯文,委户部逐月支付。其本钱任准前收利,添充给用,仍委都省纳勒旧本及新添钱,量多少均配,逐行分析闻奏。须令占额用度,不得妄有破除,每至季终,委都省磨勘,申中书门下。


如果你对全唐文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,请 点击这里 发表。
重要声明:典籍《全唐文》所有的文章、图片、评论等,与本站立场无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