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 ◇ 分使巡撫詔

類別︰集部 作者︰(清)嚴可均 書名︰全後周文

    (正月戊申)

    上天有命,革魏于周,致予一人,受茲大號。予惟古先聖王,罔弗先于省視風俗,以求民瘼,然後克治。矧予眇眇,又當草昧,若弗尚于達四聰、明四目之訓者,其有聞知哉?有司宜分命方別之使,所在巡撫。五教何者不宣,時政有何不便,得無修身潔己,才堪佐世之人,而不為上所知;冤枉受罰,幽辱于下之徒,而不為上所理;孝義貞節,不為有司所申;鰥寡孤窮,不為有司所恤;既黎庶衣食豐約,賦役繁省,災厲所興,水旱之處,並宜具聞。若有年八十已上。所在就加禮餼。(《周書•孝閔帝紀》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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