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 ◇ 以于謹為三老詔

類別︰集部 作者︰(清)嚴可均 書名︰全後周文

    (三年四月)

    樹以元首,主乎教化,率民孝弟,置之仁壽。是以古先明後,咸若斯典,立三老五更,躬自袒割。朕以眇身,處茲南面,何敢遺此黃發,不加尊敬。太傅、燕國公謹,執德淳固,為國元老,饋以言,朝野所屬。可為三老,有司具禮,擇日以聞。(《周書•于謹傳》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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