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 ◇ 蠲雜戶詔

類別︰集部 作者︰(清)嚴可均 書名︰全北齊文

    (天統三年九月)

    諸寺署所綰雜保戶姓高者,天保之初,雖有優敕,(《北史》作優放。)權假力用。未免者,今可悉蠲雜戶,任屬郡縣,一準平人。(《北齊書•後主紀》,又《北史》八太上皇帝詔。)


如果你對全北齊文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,請 點擊這里 發表。
重要聲明︰典籍《全北齊文》所有的文章、圖片、評論等,與本站立場無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