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 ◇ 重與安定公啟請于潁川為行台治所

類別︰集部 作者︰(清)嚴可均 書名︰全北齊文

    求與朝廷立約,賊若水攻,乞一周為斷,陸攻請三歲為期,限內有事,不煩赴援,過此已往,惟朝廷所裁。(《周書•崔猷傳》,初思政頓兵襄城,欲于潁川為行台治所,奉啟陳之,並致書于猷論將移之意,猷復書雲,莫若頓兵襄城,思政重啟許之,及潁川陷沒,太祖深追悔焉。)


如果你對全北齊文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,請 點擊這里 發表。
重要聲明︰典籍《全北齊文》所有的文章、圖片、評論等,與本站立場無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