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六 ◇ 上書論停年格

類別︰集部 作者︰(清)嚴可均 書名︰全北齊文

    臣聞錦彀雖輕,不委之以學割;瑚璉任重,豈寄之以弱力。若使選曹唯取年勞,不簡賢否,使義均行雁,次若貫魚,勘簿呼名,一吏足矣。數人而用,何謂銓衡?今黎元之命,系于守長。若其得人,則甦息有地,任非其器,為患更深。請郡縣之職,吏部先盡擇才,務取廉平淳直,素行有聞,並學通古今曉達治體者,(《北史》作政職者,《通典》作理體者,皆避唐諱追改。)以應其選,不拘入職遠近,年勛多少。其積勞之中,有才堪牧人者,自在先用之限。其餘不堪者,既壯藉其力,豈容老而棄之,將佐丞尉去人稍遠,小小當否,未為多失,宜依次補敘,以酬其勞。(《北史》二十五,叔遷吏部郎中,先是吏部尚書崔亮奏立停年格,不簡人才,專問勞舊。叔乃上書雲雲,書奏不報。又《通典》十六,略見《北齊書•叔勛》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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