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 ◇ 安處新附詔

類別︰集部 作者︰(清)嚴可均 書名︰全陳文

    (太建二年八月甲申)

    懷遠以德,抑惟恆典,去戎即華,民之本志。頃平江介,糸強負相隨,崎嶇歸化,亭候不絕,宜加恤養,答其誠心。維是荒境自投,有在都邑,及諸州鎮,不問遠近,並蠲課役。若克平舊土,反我侵地,皆許還鄉,一無拘限,州郡縣長,明加甄別,良田廢村,隨便安處,若輒有課訂,即以擾民論。(《陳書•宣帝紀》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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