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 ◇ 發遣北邊質任詔

類別︰集部 作者︰(清)嚴可均 書名︰全陳文

    (太建十四年四月癸卯)

    中歲克定淮泗,爰涉青徐,彼土酋豪,並輸罄誠款,分遣親戚,以為質任。今舊土淪陷,復成異域,南北阻遠,未得會同,念其分乖,殊有愛戀,夷狄吾民,斯事一也,何獨譏禁,使彼離析。外可即檢任子館及東館並帶保任在外者,並賜衣糧,頒之酒食,遂其鄉路,所之阻遠,便發遣船仗衛送,必令安達;若已預仕宦,及別有事義,不欲去者,亦隨其意。(《陳書•後主紀》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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