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五 ◇ 奏劾蔡景歷

類別︰集部 作者︰(清)嚴可均 書名︰全陳文

    臣聞士之行己,忠以事上,廉以持身,苟違斯道,刑茲罔赦。謹案宣遠將軍、豫章內史、新豐縣開國侯景歷,因藉多幸,豫奉興王,皇運權輿,頗參締構,天嘉之世,贓賄狼藉,聖恩錄用,許以更鳴,裂壤崇階,不遠斯復,不能改節自勵,以報曲成,遂乃專擅貪污,彰于遠近,一則已甚,其可再乎?宜置刑書,以明秋憲。臣等參議,以見事免景歷所居官,下鴻臚削爵土,謹奉白簡以聞。(《陳書•蔡景歷傳。》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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